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市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的通知》(泉委巡办〔2021〕32号)精神,市委巡察“回头看”一组从2021年3月29日开始,对我局开展为期20天左右的巡察“回头看”。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巡察“回头看”的主要对象
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必要时延伸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回头看”内容
巡察“回头看”工作,重点是市民政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以及接受十二届市委巡察后在“三个聚焦”方面存在的新的突出问题。一是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三是聚焦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三、巡察“回头看”方式
巡察组主要通过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听取工作汇报,下沉走访调研,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以及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召开座谈会,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四、信访反映渠道
(一)市委巡察“回头看”一组联系电话:18105950151,开通时间为8:00—20:00。
(二)联系信箱
在泉州市民政局办公场所设置联系信箱: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南门厅5楼公告栏侧(D509对面)。
(三)受理信访反映的范围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泉州市民政局党组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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