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961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泉州市民政局 时间:2019-08-01 17:49 浏览量: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961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杨京钟委员:

您提出《创新我市居民养老服务模式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泉州市老年人和养老服务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对提案的办理工作,实行专题布置、专人负责。作为主办单位,现结合各承办单位意见,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诚如您在提案中所说,养老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性难题,而“抱团养老”作为一种崭新的养老创新模式,也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途径之一。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强化政策保障,加大资金投入,推动资源整合等途径,积极推行“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在推动老年公寓、社会福利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上均取得了一定的建设成效,为城乡老年人共同享受养老服务资源提供了便利条件。几年来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政策规划引领,为“抱团养老”提供对策保障。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贯彻意见》、《关于加强市县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的贯彻意见》、《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提升我市城乡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同时,我市把加快养老服务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覆盖城乡的老年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养老保障和老年人医疗保健水平。优先发展社会养老,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覆盖城乡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有效地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泉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候鸟式养老、旅居养老、健康医疗养老、农家养老、以房养老、会员制养老等新兴业态”,为“抱团养老”的实施与推行奠定基础。

(二)加大资金扶持,为“抱团养老”提供资金保障。今年,我市支持新建29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其中省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7个,市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2个,共计投入1870万元。同步支持新建194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其中省级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55个,市级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139个,共计投入3020万元。

(三)建设养老设施,为“抱团养老”提供场所支持。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能将养老项目用地土地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适当向养老服务相对滞后地区倾斜,并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用地实行优惠。市政府制定的旧厂房改造政策鼓励将旧厂房改造作为教育、体育、医疗、养老、幼托等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盘活旧厂房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几年来,我市利用一些闲置的学校、厂房等资源,建设多层次养老服务设施。一是抓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以基层为抓手,继续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并实行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三个纳入”制度(即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内容)。目前,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实现全覆盖,建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村级敬老院)1180所,街道和重点乡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6个,并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管理,部分养老设施正与专业化组织协商,将引进专业组织运营。二是建设市县社会福利中心。建成鲤城、洛江、泉港、石狮、晋江、南安、安溪、永春、德化等9所社会福利中心(福利院),持续推动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址)、惠安县社会福利中心、台商投资区社会福利中心3所的建设步伐。市级社会福利中心(新址)预计年底完成全部主体工程建设,已投入建设资金1.1亿元。推动丰泽区、德化县(新址)社会福利中心年内开工建设,推动我市社会福利中心将实现全覆盖,为“抱团养老”提供场地支持。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无偿提供服务用房、运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如台湾尚善养老在鲤城区开元街道红梅社区利用旧厂房,重新装修改造,添置养老设施,引进养老服务队伍,建成悦善养老院,重点向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等多层次养老护理服务,可供不同老年人群体自主选择。

(四)深化医养结合,为“抱团养老”提供医疗保障。我市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对于“抱团养老”这一养老新模式,多渠道、多形式予以支持。一是开展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将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提供健康管理、健康检查、预约就诊、慢性病管理等服务。二是为老年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对65岁以上老年人、60岁以上计生特殊家庭老人,每年免费提供一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检、健康指导等服务。三是提供居家社区医疗服务。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医疗团队进社区、专家下乡义诊等形式,为社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四是提升医疗机构为老服务能力。全市一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均已设立高龄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鼓励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配置专业设施设备,面向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等服务项目。

(五)加强队伍建设,为“就地养老”提供人才保障。全全市共建立养老服务业培训鉴定机构29家,依托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港技术学校、蓝企鹅管家有限公司、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鉴定。2017年,2301人参加培训和考试,取得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中级工有2292人。2018年民政系统已累计培训护工464人,11月底市民政局开展2期共计130人的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培训。2019年上半年,养老从业人员培训共计131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抱团养老”尚属新生事务,是养老服务模式的创新与探索,在我市还未及时起步。为此,今后,我们将积极向其它地区取经,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从机制、资金、环境、服务上下功夫,着力完善“抱团养老”扶持政策,实现老人“就地养老”服务需求,主要将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立体式宣传,加大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更为支持抱团养老服务工作。通过开展精准帮扶、志愿服务等的助老服务活动,优化“抱团养老”发展环境。

(二)加快推动,制定政策。探讨制定关于发展抱团养老的相关方案和实施意见,提出具体扶持和鼓励的措施,并对抱团养老予以规范,推动抱团养老健康积极发展。

(三)规范管理,提升质量。加强对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完善全省首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孵化基地,培育和打造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专业化服务组织,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跨县(市、区)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养老服务设施,推动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共同参与到抱团养老中,并形成良性互动模式。

(四)完善体系,优化服务。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施、人员等配置,着力提升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和健康管理率,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的合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为“抱团养老”的老年群体创造有利条件,提供优质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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