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9429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泉州市民政局 时间:2019-08-01 17:52 浏览量: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9429号提案的答复函


刘国雄等10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泉州市区殡葬服务改革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殡葬服务改革的关心与支持。接到提案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局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并派专人负责狠抓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殡葬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殡葬管理服务,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市民政局积极推进殡葬服务改革,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和品质,殡葬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完善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2019年,泉州中心市区(鲤城、丰泽、洛江)殡葬业务全部划转市国资委下属的福建省集英保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主要由宏福园承担。宏福园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本设施和服务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的项目有:一是告别厅、守灵堂二次装修已完成相关审核审批手续即将进入招投标程序,定于201987日进行招投标;二是整修火化炉、冰库等旧设备设施;三是修缮殡葬服务中心、骨灰寄存处;四是加强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和思想教育;五是引进专业物业公司加强告别厅、守灵堂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

在绿色生态殡葬改革和改善服务方面,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推广花葬、草葬、树葬等多种绿色生态安葬,2019年举办了泉州市第九届绿色殡葬活动。宏福园积极推进“互联网+”工程,通过公众号、网站等形式实现网上平台服务建设:一是实现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业务信息、车辆班次等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推进殡葬服务项目网上申办,实现网上上传相关材料、预约车辆、告别厅、司仪、续缴骨灰寄存费等业务办理;三是推出微信、支付宝等多种电子支付方式,节省群众办理业务时间,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推行惠民殡葬,体现公益性质

根据泉政办〔2012313号文件精神,自201311日起,免除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包括:普通灵车接运费、未知名遗体20天以内冷藏存放费、专用尸袋费、普通火化费、骨灰盒购置费。市委文明办、市民政、财政部门正在推进建立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补贴制度,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区率先推行文明治丧补贴制度,落实殡葬惠民政策。

三、加大财政投入,补齐殡葬短板

目前,宏福园已对火化炉、冰库等设备进行维修,对骨灰寄存处、殡葬服务中心等设施进行修缮。告别厅、守灵堂二次装修项目费用560万元,财政专款已拨至泉州市殡葬管理所账户,各项审核审批手续已经完成,即将进入招投标程序;市财政今后将继续贯彻殡葬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的方针、决策和布署,建立多元化依法、依规的殡葬事业投入机制,强化对殡葬事业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相关部门也将协同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殡葬服务方面的需求,促进我市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四、规范社会中介,依规开展服务

泉州中心市区殡仪行业普遍存在社会中介、违法“一条龙”服务。宏福园将按民政部门制定的殡葬服务标准化合同规范业务办理,同时将通过加大宣传工作,完善服务项目,提升服务水平,主动参与市场竞争,间接促使殡仪服务市场规范化。同时,通过服务项目上墙,收费标准公开,坚持服务契约化,切实减轻市民治丧成本。市殡葬协会加强组织培训,对殡仪服务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严格考核、把关,并建立殡仪服务主体名录和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城市管理和税务部门加强对无证经营、不出具发票、乱收费现象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交通主管部门加强对非殡仪专用车辆运营和管理,严肃查处其他车辆非法运输遗体行为;民宗部门按照相关政策法规,严格要求各宗教协会按照教义教规,依法有序协助信教民众开展殡葬活动,有效遏制宗教商业化,民政、民宗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对宗教场所开展骨灰寄存情况进一步加强整治,并到现场检查指导;公安部门对丧葬活动中的黑中介、黑恶势力进行有效打击。通过强化相关部门的执法和管理力度,严格规范行业行为,实现殡葬市场规范化。

五、提高员工待遇,留住专业人才

目前,宏福园正着手加强殡葬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并制定新的薪酬制度提高一线员工待遇,但是由于殡葬行业较为特殊,致使专业人员招聘存在一定难度。随着社会对殡葬服务需求的提升,专业人员储备愈显不足。特别是在全力保障四项基本服务(接运、冷藏、火化、寄存)等殡葬公益服务质量的同时,确实难以满足选择性服务的要求。企业将继续通过拓展人员招聘渠道、提升一线员工待遇、加强技能培训等方面,不断提高殡葬职工整体素质和能力,全力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六、加强规划建设,解决骨灰寄存

宏福园骨灰寄存楼现有3.4万个寄存格位,现已寄存骨灰2.8万个。随着寄存骨灰的不断增多,存在着几年后骨灰无处寄存的现实情况。骨灰楼扩建和公益性墓地建设涉及单位较多,工作难度较大,期望市政府能够协调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宏福园东扩征地事宜。近几年宏福园在大力推进花葬、草葬、树葬等绿色殡葬服务,也在探索开展海葬活动,积极推进生态型、园林化公墓区建设,通过不断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殡葬服务能力。

七、加快冰尸处理,解决冰尸爆满

在殡葬行业内,冰尸问题的存在较为普遍,涉及问题比较复杂,公安部门将依法尽快处理无名、无主、非正常死亡尸体,尽量缩短办案时效。一是尽快完成尸体检验工作,加快尸体处理进程,减少尸体在殡仪馆的存放时间。发现无名、无主、非正常死亡尸体后,公安机关必须在完成尸体检验鉴定、查明死因后,才能火化处理其尸体。除了常规尸表检验与尸体解剖外,部分尸体甚至需要外送进行显微病理检验。尽早明确死因,不但是早日火化的前提,也是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的需要。二是尽快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明确尸体处理期限。在死因鉴定报告确定后,办案单位应及时向死者家属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明确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告知公安机关有依法强制处理尸体的权利及逾期存放尸体的法律后果,督促死者家属尽快火化处理尸体。三是尽快处理特殊情形的尸体,减少尸体存放时间。对于未知名尸体及刑事案件尸体,公安部门将根据省公安厅《非正常死亡尸体未知名尸体勘验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及时通过协查通报等方式加快尸体认领。对于尸体已达规定时间无人认领的,公安部门将督促办案单位进一步加强与殡仪馆的沟通联系,及时向殡仪馆开具《尸体处理通知书》,减少尸体存放时间,避免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四是加强沟通协作,完善尸体处理核查机制。公安部门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尸体处理核查机制,及时掌握本单位受理相关尸体的火化处理情况。对逾期未处理的,及时查清原因,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依法尽快完成尸体火化处理工作。

八、适时调整收费,促进行业发展

基于殡葬事业的公益性质,殡葬服务收费涉及民生,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物价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福建省定价目录》,以及国家、省的殡葬服务收费相关管理规定,按照非营利性原则,从严核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同时,为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又根据服务成本、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如原市物价局在2014年对市殡葬管理所殡葬服务收费重新规范的基础上,在2018年又考虑运营成本的增加实际情况,调高了遗体火化费的收费标准。今后,市发改委将继续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履职,根据实际情况,对政府定价项目收费标准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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