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政局关于薛思梅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决定
来源 :泉州市民政局 时间:2019-09-27 11:26 浏览量:

泉民办〔2019〕44号

泉州市救助管理站:

你单位报来《关于薛思梅同志转正定级的报告》收悉。2018年秋季新录用工作人员薛思梅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薛思梅同志任泉州市救助管理站一级科员。

任职时间从201910月算起。




泉州市民政局

  2019年924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