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八届(2015~2017年度)
省级文明行业初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民政局、石狮市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省、市、县(区、市)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示范点:
根据《第八届(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行业初评工作方案》(闽委文明办﹝2016﹞32号)精神,省文明委将于11~12月开展省级文明行业的初评工作。
一、初评范围
参加全省第八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的34个行业(系统)直接服务群众的相关工作领域。
其中,民政系统(养老助孤、婚姻登记、福彩文化)为公共服务类的非垂直管理类(9个)。
二、初评内容
以2014年版《福建省文明行业测评体系》(闽委文明办﹝2014﹞22号) 为基础组织测评。
三、初评方式
材料审核:市民政系统主管部门向市委文明委提交2015、2016年度工作总结以及重点开展情况等创建材料(由泉州市民政局机关党委提供)。
实地考察:以暗访方式实地考察所有民政系统省级示范窗口和全市范围内县(区、市)的部分基层窗口(《泉州市民政系统文明行业示范窗口名单》中的省级、市级、一般示范点为重点考察对象)。
四、初评组织
文明行业测评工作由省委文明委组织,市民政系统主管部门的材料审核和示范点实地考察委托市委文明委负责组织。
各单位、各级文明行业示范点接此通知后,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做好迎检准备(按照《行政执法类、公共服务类行业服务状况实地考察记录表》的13个考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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