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9-3000-2020-00018
    • 备注/文号:泉民办〔2020〕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4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领域综合整治提升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0-07-01 09:31

    各县(市、区)民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近期,媒体发布了“违建大墓”“困难群众因病返贫”等报道,引起上级民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为全面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围绕“民生要实、机制要活”和实现“有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民政领域综合整治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民政厅有关部署要求,通过确定并实施一批民政工作重点项目实施整治提升行动,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有效推动解决我市民政工作中“痛点”、“难点”、“弱点”问题,打造一批措施得力、亮点突出的工作品牌,把民政事业办好、办实。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大局。要紧紧抓住民政事业的热点、难点事项,抓准抓牢服务全省民政事业、全市发展战略和建设目标的结合点,积极协调多方资源,群策群力,把民政事业变成政府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提升点。

    (二)实干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业务、不同对象和不同情况的特点,加强指导,分类推进,推动民政事业多出务实的成果、多出管用的经验、多出可借鉴的典型。

    (三)传承创新。要善于总结工作,传承优良传统;又要勇于创新,以改革的精神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情怀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久久为功,见底见效。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整治。持续坚定民政系统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启发党员干部奋斗精神,强化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整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四风”问题变异。通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全面提升干部作风、干事效率,做好民政事业发展各项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创业环境。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专项整治。实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录入月通报制度,推动儿童信息及时录入,信息录入率达100%;加强督导,织密织牢困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防护网”,做到无漏洞、无盲区、“应保尽保”,不断提高纳入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占户籍人口数比,力争排在全省前列。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儿童慈善科,各县(市、区)民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三)违建坟墓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实行殡葬改革政策以后违建、翻修硬化大墓,着力加强对“三沿六区”的违建、翻修硬化大墓的摸排整治,做到清单管理、对账销单,对已整治的违建坟墓要做好跟踪管理,防止死灰复燃。加大殡葬政策法规宣传,让禁止违建、翻建硬化大墓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事务科,各县(市、区)民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四)社会救助突出问题整治。继续加大排查比对,优化社会救助申请审批流程,将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落实延保渐退制度,提高低保覆盖率;及时将有集中供养意向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巩固提升集中供养服务质量和集中供养率;规范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流程,实施分类分档的临时救助制度和分级审批制度,将3000元(及)以下临时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乡镇(街道),不断提高临时救助审批效率,提高临时救助资金使用率。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救助科,各县(市、区)民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五)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整治。加强查缺补漏,开展已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和低保对象,以及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信息与重度残疾人的信息比对,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着力实现“应补尽补”。加强死亡人员信息共享比对,整治对象死亡后,未及时停发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事务科,各县(市、区)民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六)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健全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推动养老机构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力争年底达到60%以上;落实《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启动新一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工作。总结提炼养老孵化基地采用政府支持、专业管理、社会协同和公众受益的运行模式,着力将其打造成为全省、全国亮点工作。抓实抓细,持续做好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养老科,各县(市、区)民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七)清理整治社会组织使用领导人形象进行商业营销活动。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商业营销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社管科,各县(市、区)民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八)居民自治能力提升行动。重点整治居民参与自治热情不高, 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尚未形成常态的问题。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政权科,各县(市、区)民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九)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整治。重点整治市级行业主管科室、县级民政部门对本行业或本辖区内相关机构底数不清,基础信息掌握不全,基础资料收集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整治各行业机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意识不够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健全,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流于形式。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办公室、养老科、救助科、福利慈善科、事务科,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6月24日至6月30日)

    按照有关要求,以科室为单位,确定需整治提升项目,建立工作任务清单。重点整治提升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业务工作指标在全省排名靠后的项目、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繁杂问题、条件成熟的可以争创全省、全国亮点的项目。

    (二)工作推进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按照“目标明确、限定时间、全力推进”,以项目为单位,成立项目整治小组,由局分管领导分别任组长。各项目组要重点摸排出亮点县(单位、机构)和难点县(单位、机构),采取督导约谈、交叉学习等多种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强化项目推进。各项目组要强化台帐管理,实行定期工作汇报制度,每周汇报工作进度。同时,成立项目督导组,由局长杜朴生同志为组长,抽调办公室、机关党委等科室同志担任组员,具体负责跟踪、整理各个项目进展情况。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

    各项目组要全面总结行动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涌现的先进典型,建立的长效机制,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和不足,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对在摸排中核实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适时通报表扬;对项目进度滞后、工作消极的单位或个人,要通报批评或进行约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意识。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市县联动,全面强化信息报送、调研会商、现场推进、联合攻关等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务必推动工作取得成效。

    (二)着眼长效机制。要着眼长远,强化探索实践,坚持边谋划、边推进,对实用管用的办法要固化为制度,对成熟成型的经验要大力推广,增强“争一流、走前列”的能力。

    (三)强化工作宣传。要积极运用局门户网站,协调各级各类本地媒体,大力宣传民政领域综合整治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各项目组和项目督导组要主动撰写稿件,形成对标先进、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附件:民政领域综合整治提升行动项目督导组及整治小组成

     

     

     

    泉州市民政局

    2020年6月24日

     

     

     


    附件

     

    民政领域综合整治提升行动项目督导组及整治小组成员

     

    项目督导组

    组长:杜朴生局长

    组员:李玉霜、林凯豪

     

    项目整治小组

    第一组

    组长:蔡永升副局长

    组员:方海涛、詹俊武、邱亮亮

    责任事项:主要任务第二、六项

     

    第二组

    组长:何志宏副局长

    组员:李玉霜、颜建宁、傅一鸣、吴婷婷

    责任事项:主要任务第三、五、七、八、九项

     

    第三组

    组长:周振强 一级调研员

    组员:许党惠、王黎敏、陈碧红

    责任事项:主要任务第一、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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