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9-3000-2021-00008
    • 备注/文号:泉民建〔202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6
    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泉州市“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 时间:2021-03-17 11:01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大力倡导的远亲不如近邻重要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考察时对社区工作提出的三个如何重要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泉委发〔20182号)、福建省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的实施意见》(闽社办〔20211号)精神,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现就做好2021年泉州市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近邻党建为引领,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市范围内选取20个基层党建工作扎实、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治理能力强、群众参与度高的城乡社区开展共建共享社区治理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通过项目化运作,形成一批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成果,引领带动全市社区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申报主体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村(居)民委员会,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可与社会组织联合申报。

    三、项目主题

    申报单位可立足社区发展现状和居民群众需求,围绕以下主题确定具体项目,也可以对照《关于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的实施意见》(闽社办〔20211号),以助幼、助教、助医、助老、助困为基本内容,结合社区实际自行确定项目内容。

    1.完善议事协商机制。围绕加强党的领导、畅通参与渠道、激发参与活力、提升议事协商实效等问题进行探索,不断丰富议事协商形式,细化议事协商程序,优化议事协商平台。建立健全社区微议事协商机制,深化社区、网格、小区(街巷)、楼栋的四级议事协商体系和完整闭环体系,充分调动居民群众参与议事协商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居民线上线下多维度多层面议事协商能力。村(居)务公开、决策、监督制度健全、作用明显,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完善、有效落实。

    2.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广泛调动社区居民和多方主体参与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做到需求由群众提出、活动有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实现城市社区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更好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积极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培育发展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打造一批示范效果强、引领效果好的品牌社区社会组织或公益服务项目。

    3.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健全落实社区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引导党员干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新市民有序参与社区治理。不断创新和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和配套服务设施,努力满足社区居民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积极推动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开放活动场所、提供资源支持、参与社区服务等方面履行共建责任。提升社区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进社区服务管理智能化,加快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运作高效、居住舒适的智慧社区。

    4.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推进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实践,打通社区资源链接路径,促进资源互助共享,多方共赢。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强化服务项目建设,引导社会力量精准对接居民需求。聚焦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和特殊人群,通过社区能人、乡贤达任带动、挖掘和链接更多的社会资源、社区资源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扩大社区治理共同体覆盖面,进一步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深化居民邻里互助。发挥社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开展邻里亲、邻里帮、邻里和、邻里美、邻里乐、认领邻里微心愿等形式多样的邻里守望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济互助等活动,探索推行积分制管理,推动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制度化。健全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提升社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灵活设置厝边议事厅、邻里茶叙室等,推广听邻说事、请邻议事、帮邻办事、让邻知事、由邻评事等近邻工作法。

    四、实施步骤

    1.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项目初步方案,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形成正式方案,填写《2021年泉州市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申报表》报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盖章后上报各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对项目严格把关,择优推荐1-2个试点项目,于326日前将《申报表》和《项目方案书》(一式两份)报送至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电子版发送至qz22500628@163.com

    2.项目评定:市民政局根据项目方案,并结合申报单位的工作基础、前期成效和资金配套情况确定20个试点项目。每个试点项目给予14万元市级财政经费补助。项目所在社区同时确定为市级城乡社区近邻服务试点社区。

    3.项目实施:项目所在的社区按照项目方案扎实开展工作。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20211215日前完成。社区应注意及时收集视频、音频、照片素材,整理典型事例,形成项目档案。对试点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将适时进行通报。对试点成效显著的单位,将在2022年的项目申报中给予优先考虑。

    4.结项验收:中期评估由县级民政部门组织开展,评估报告于630日前以正式文件书面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对其结果进行抽查。项目结束后,试点社区对照《项目方案书》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形成自评报告于1220日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组织泉州市城乡社区治理专家委员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末期评估,选取5个亮点突出、成效显著的试点项目额外给予一定的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要把开展共建共享社区治理建设作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的重要工作,将涉及基层治理的项目、资金、资源、力量等,优先向建设社区集中投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工作。

    2.强化监督考核。各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督促指导,建立定期调度、情况会商等制度,及时帮助社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补助经费专款专用和发挥资金的作用。社区要通过各种村(居)务公开平台及时向群众公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3.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建设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和显著成效,全面反映群众感知的真实变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注重加强项目品牌打造和经验成果宣传,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1年泉州市“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申报表

              2.2021年泉州市“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方案书(参考)

     

     

    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21316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