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国内公民):
所需材料:
(一)本人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三)两人合影二寸光面近照三张。
办理流程:
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结婚证》。
补办结婚证:
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原登记机关调取结婚档案,直接在原登记机关办理补领登记或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补领登记。
离婚(国内公民):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申报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的《结婚证》;
(四)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发给《离婚证》。
未婚证明: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规定,除对涉台、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结婚档案:
婚姻登记机关每年会将本年婚姻档案移交至同级档案馆,可到档案馆咨询调用结婚档案。
我市各县(市、区)婚姻登记窗口联系电话:
鲤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595-22772622
丰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595-22506080
洛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595-28105505
泉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595-87781314
石狮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0595-68896689
晋江市婚姻登记中心 0595-85191314
南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595-86350081
惠安县婚姻登记中心 0595-87310806
安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595-23223068
永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595-23887150
德化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595-23592033
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婚姻登记处 0595-2755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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