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将2021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2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92元,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和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标准暂保持不变。补发人数核定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力争11月底前将本年度提标资金补发到位。
据悉,泉州市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聚焦”要求,不断创新举措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2019年底建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与省定低保标准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按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25%、30%、25%制定,并于2020年第一次动态调整。今年9月福建省政府刚刚批准了“十四五”期间全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政策调整方案,省定低保最低标准每年定额提高350元,2021年为4400元。泉州市迅速启动动态调整机制,开启了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动态调整和定额增长模式。
据泉州市民政局统计,截至2021年9月底全市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53838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57399人,1-9月份已发放补助资金9914万元,预计全年享受补贴人数和补贴资金将分别比2020年增长近3%和20%。
(社会事务科 盛志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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