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老龄办
一、泉州市人口老龄化概况
(一 )老年人口总量。截至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888.3万,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33.3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5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4.8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0.67%。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32.2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7.04%;全市65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91.3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1.78%。全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15.18 %。
图1 2014年—2023年泉州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户籍人口数及占全市户籍人口比重
图2 2014年—2023年泉州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常住人口数及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
(二)百岁老人情况。截至2023年末,全市百岁寿星524名,年龄最大者115岁。各地百岁老人数量:南安市150人、晋江市92人、惠安县63人、泉港区60人、安溪县57人、永春县26人、鲤城区22人、石狮市17人、泉州台商区16人、丰泽区10人、洛江区6人、德化县5人。
二、我市老龄事业发展
(一)老龄工作政策体系
2023年1月12日,市老龄委印发《泉州市贯彻<福建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围绕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推进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2023年4月28日,出台《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通知》等文件,为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水平提供政策保障等。
2023年7月25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泉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通过政府、机构、家庭三方合力,强化与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共同生活的家庭照护者作用,建立健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
(二)老年民生保障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截至2023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28.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5万人。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31.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97万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数21.3万人(含退休),增加0.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75.7万人,增加0.13万人;年末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4.2万人,全部实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2.医疗保险
医保制度运行总体平稳。截至2023年末,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26.3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2.2万人,比上年增加4.7万人,增长4.04 %。其中,退休职工17.3万人,比上年增长4.57%;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604.1万人,比2022年末增加9212人。
全市参保人员享受门诊待遇2207.96万人次,享受住院待遇114.6万人次;资助参保15.99万人,实施门诊和住院救助59.5万人次。全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57.82%和67.74%,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76.55%和60.74%,均位居全省前列。
3.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成效明显。支持晋江、石狮市先行先试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截至2023年末,晋江市长护险参保人数33万人,累计为2725名待遇对象提供失能护理服务近24万次;为1166个待遇对象提供辅助器具补助租购服务近5.8万件次,为3625名未参保失能人员提供免费服务试体验3.5万次,为11个村居的轻度和失能高风险人群提供失能预防干预服务,群众服务满意率达到100%。石狮市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人数共1804人,享受待遇人数32人,评定重度失能人员34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2558人次。
我市探索建立具有泉州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并积极向省医保局争取将我市纳入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
4.基本生活救助
社会救助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23年末,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0206人,其中老年人2321人,比上年末增加283人。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882元;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8.2万人,其中老年人18709人,比上年末增加1431人。全市城乡特困人员6060人,其中老年人3763人。
(三)养老服务体系
1.养老服务供给
截至2023年末,我市建设便民生活圈35个。获评全国第三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鲤城新峰、丰泽圣湖、洛江万福、晋江华泰、石狮新湖等5个社区获评首批福建省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社区。举办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节5场。实施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三年行动,中心市区推动6个农贸市场改造,完善社区副食品流通体系。
2023年,我市被民政部、财政部列入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地区,为我省此次唯一入选项目地区,获得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839万元。
截至2023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2837所, 养老床位合计5.5万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90.58%,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1.65张。建成2个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94所,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覆盖率达100 %。新建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52所,全市示范性长者食堂达265个,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2109处,养老服务设施建制村覆盖率达103%。推进社会力量、民营企业成为发展主体,全市民营养老床位占比超90%。全市共有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的企业达448家,涉老类社会团体共有1013家,民非企业60家。
2.福利兜底保障
截至2023年末,全市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1.5万人。全市累计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7529万户,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纳入低保、特困对象范围。全市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专业照护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702名有入住意愿的特困供养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
3.服务质量监管
养老服务质量水平逐步提升。截至2023年末,连续4年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养老服务不规范、质量不高“点题整治”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标准体系,开展星级评定与奖补,全市共评出五星级和四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49所、95所,全市三星级及以上农村幸福院724所,发放五星级、四星级奖补资金735万元。召开养老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会议,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能力专题培训,保障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全市111家住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987个,整改率92.1% 。
4.人才队伍建设
截至2023年末,全市开展养老行业从业人员免费培训3.5万人次。全市深化校企合作,提供110多个岗位。打造泉州市华光养老服务中心、泉州江南老年颐乐园、晋江市社会福利中心等3家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实训基地。出台在养老机构从事康复护理等大中专毕业生学费奖补和一线从业人员入职岗位奖补激励政策,每人最高补助1.2万元,已下拨奖补资金34万元。
(四)老年健康服务
1.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老年健康服务供给持续强化。市卫健委组织实施国家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和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项目。把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优先签约、优先服务。组织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营养改善、口腔健康、痴呆防治促进专项行动。全市有9个全国老年心理关爱项目试点。加快推动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发展。持续推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组建老年医学临床研究的协同创新网络,提升老年疾病领域临床研究能力。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和安宁疗护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市残联持续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2023年共有1.6万名老年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老年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市卫健委在南安市举办2023年“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启动仪式活动。实施老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丰泽区被省卫健委确定为2023年老年营养改善行动试点社区。市卫健委、丰泽区卫健局联合举办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启动仪式暨老年健康宣传周服务活动,宣传老年营养健康知识,引导老年人树立营养健康意识。在晋江市深入实施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项目。积极开展老年健康科普工作,市科协联合市民政局、卫健委等牵头在鲤城区、石狮市、德化县试点开展泉州市“银龄科普”行动,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场景,助力老年人走进数字生活,提升科学健康养生、防范金融电信诈骗等能力。
2.医养结合
2023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服务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数达65.5万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4.79%。
截至2023年末,全市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14家,占比67.56%。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综合性医院197家,安宁疗护服务在全市推开。
截至2023年末,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24家,其中,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9家;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648对。
(五)银发经济
1.老年用品产业。 我市积极推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坐便器、老有福卫生用品厂成人纸尿裤、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老人跑步机、美佳爽(中国)有限公司成人纸尿裤等产品申报并成功入选工信部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省级开展成人纸尿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3批次,全部合格,合格率100%;成人纸尿裤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批次,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2.健康养老产业。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持续发展。泉州江南老年颐乐园(泉州市如善康养中心)、安溪县社会福利中心(安溪县明爱福利养老院)、泉港区中心敬老院(泉港区龙人伍心家园养老院)、晋江市社会福利中心(晋江青鸟颐居怡养苑)、南安市社会福利中心(南安市龙人伍心家园福利养老院)等5家养老机构入选2023年福建省智慧养老院推广目录。
3.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加快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截至2023年末,市残联全面实施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共有1604名残疾老年人得到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2023年,泉州金融监管分局推动全市(内)人身保险公司为65万人次提供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保障,保费收入22.92亿元;将专属商业保险养老保险转为常态化业务经营,专属养老保险保单 29395件,保费规模5.69亿元。
(六)老年友好型社会
1.老年宜居环境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提质增量。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着力打造丰泽东海街道和泉港区山腰街道两个省级“为民办实事”无障碍设施样板街道项目,以实现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出得了门、下得了楼、办得了事、就得了医、游得了园”目标,完成102个点位无障碍设施改造,总投资1338万元。2023年,全市推动老旧小区加装并投用电梯76部。
截至2023年末,全市完成5个公交站台适老化改造,推进5条敬老爱老公交专线,投入91辆低入口低地板公交车,实行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优待。
截至2023年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推进军休所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改造2个。市残联投入1158.4万元为2597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其中残疾老年人1248户。
泉港区界山镇东张村、石狮市鸿山镇东埔三村、晋江市深沪镇运伙村、南安市霞美镇四黄村、安溪县凤城镇文昌社区、德化县南埕镇许厝村等6个社区(村)获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命名为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2.老年人社会参与
持续推动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市各级老年大学(学校)发挥老年教育主阵地作用,截至2023年末,全市已办各级老年大学(学校)2583所,市、县、乡三级建校率达100%,村级建校率95%以上,在校学员34.8万人,占全市老年人总数29.4%,普及率入学率继续居全省、全国前列。全市共建设250个示范性基层老年远程教育收视点,创建50个高水平的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老年教育示范点。
建强用好银发人才队伍。发挥银龄优势,深化“头雁工程”,2023年度表扬和授牌97名“刺桐银发头雁”,遴选692名银发人才进入市级“银发人才库”,440人入选省级“银发人才库”。打造省级“离退休干部‘六好’示范党支部”17个、省级“银发先锋工作室”13个、评选省级“离退休干部党员传承红色基因学习教育基地”12个、全省离退休干部“乡村振兴指导员”13名、省级“党的创新理论离退休干部宣传小分队”14支。“党建+”邻里中心老党员工作室增至705个,评选泉州市“先锋老党员工作室”30个,优选各类特长的银发人才3391名。成立448支桑榆志愿服务队,引导6980多名离退休干部为助力21世纪海丝名城建设贡献“银发力量”。
促进老年人充分参与文体活动。加强城乡社区、医养结合机构、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口袋健身公园等配套完善适老适残的体育健身设施设备。鼓励和支持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低收费向老年人开放。各地旅游景点对老年人门票实行减免优惠政策。推广体医融合,创建“体医教研融合”实践基地,将运动干预纳入老年人慢性病防控与康复方案,研究推广中医传统运动项目方式方法。市体育局推广科学体育健身项目8大类108项,培训健身辅导员1000多名,其中,省级400多名,市级600多名。全市现有老年健身辅导站(点)3895个,其中,市、县两级老体协辅导总站14个,乡镇(街道)辅导站178个,专委会辅导站108个,社区(村)老年健身辅导站(点)3592个。组织县级老年人健身交流活动200场次,参加比赛交流2万人次,评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 102个,创建率65%,评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 示范单位12个。
重视市老科协创新科普。组织编撰世遗泉州“海丝名城”科普丛书,启动“科普进民企”系列活动和“银龄科普行动”,助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组织专家撰写调研报告建议,供市政府有关部门决策参考,为经济建设添砖加瓦。
推动市老促会帮促老区村。每年确定10个挂钩帮促老区村发展示范项目,助推老区村产业振兴、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配套和红色遗存保护,通过在老区举办农民丰收节暨龙门茭白生活节、“最美采茶女”大赛等形式,打造区域农产品销售品牌,全力助推革命老区全面振兴发展。
发挥基层老年协会重要作用。在风俗民情上,晋江市东石镇白沙村和郭岑村存在嫌隙多年,镇里牵头两村的村两委和老年协会成立破除旧俗禁锢的工作专班。两村的老年协会会长共同摔碗为誓,正式破除两村150多年不通婚的习俗。
深入开展银龄志愿服务。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移风易俗、纠纷调解、文教卫生、体育健身等活动。依托社区(村)“老党员工作室”“银发先锋工作室”等阵地,结合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活动,为老年人参与“夕阳红巡逻”、互助养老、全民参保、扶残助残等提供便利,鼓励老年志愿者参与探访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残疾人,支持具备相应条件的老年人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同时,团市委提升基层青年志愿服务组织为老志愿服务能力和水平。市妇联常态化推进巾帼志愿者助老行动。
3.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
实施“智慧助老”行动。泉州市出租汽车协会牵头组建100部爱心出租汽车车队。95128热线运行以来,已接待300多单老年人约车服务。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持续推进行业适老化服务升级及无障碍设施建设。截至2023年末,全市200家线下实体营业厅(含合作营业厅)开设老年人优先服务专席,爱心专席覆盖率100%;全市192家线下实体营业厅(含合作营业厅)设置了无障碍通道,为行动不便老年人接收并转派线下上门服务1.6万人次。组织开展数字适老化中国行(福建站)活动。全市电信开展惠老专场活动135余场,覆盖超过1.2万人次。老年人专属优惠资费累计达29.2万人,累计让利5404.8万元。市人社局完善社保卡申领服务,拓展社保卡公共服务场景,优化老年人通过社保卡办理就医购药服务及交通出行功能,充分利用电子社保卡“亲情服务”功能,帮助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进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和查询。市卫健委将“智慧助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扎实有效推进。全市各级卫健系统成立“智慧助老”工作专班,重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中遇到就医便利问题。
全市实现了电视开机直接进入全屏直播,并取消了开机时的商业广告。有效解决了老年人观看电视操作复杂以及开机等待时间长等问题,显著提升了用户的观看体验。
推进健康科普助老。完善老年健康促进与教育网络建设。依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形成“市-区-街道-村居-家庭”的健康促进与教育网络。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讲座,推动老年人群掌握必备的健康技能和信息素养等。结合开展“敬老月”和老年健康宣传周、老年人视觉、口腔健康促进行动等活动,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在泉州晚报专版、泉州广播电视台专栏开设老年健康专题,扩大老年健康教育服务范围;泉港区老年健康教育宣讲团、晋江市老年健康讲师团深入各社区(村)、老年协会、老年学校等开展健康教育宣教活动。全市开展主题为“科普赋能 乐享银龄”的“银龄科普行动”进社区活动在全市各医疗机构,身着红马甲的志愿者们在导诊台、诊区等位置,耐心地为到院的老年朋友做科普,并指导其使用手机申领电子卡进行预约挂号。
4.养老孝老敬老氛围
持续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氛围。市老龄委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无障碍环境共建共享”为主题,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敬老月”活动。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组织引导干部职工、广大市民、中小学生和未成年人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聚焦老年群体,参与“我们的节日·重阳”主题活动,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泉州文明网开设“我们的节日·重阳”主题活动专页暨线上互动栏目,浓厚节日氛围。市民政局、老龄办、文旅局联合开展2023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
5.老年人权益保障
宣传引导老年人提高安全意识。市公安局组织各地公安机关依托“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全国“敬老月”、 非法集资宣传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市民政局结合开展养老服务进社区活动,持续推动“防非”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优化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全市13个法律援助中心、329个法律援助站(其中,依托老龄委建站12个)及2563名社区(村)联络员作用,方便老年人快速寻求法律援助服务。2023年,全市共开展维护老年人权益宣传活动500多场次,为705人次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比增长73.65%。市妇联依托公益项目等,为老年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服务。
注释:
1.本公报中各项数据均未包括金门县。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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