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消费帮扶新春行动”的倡议
来源 :社会组织管理科
时间:2025-01-16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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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社会组织: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25年“消费帮扶新春行动”的函》精神,结合省民政厅工作要求,即日起至3月31日组织开展2025年“消费帮扶新春行动”。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加强宣传发动,积极引导会员单位用好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加大对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消费采购力度,推动乡村旅游服务和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用实际行动履行社会责任。
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并附情况统计表于2025年3月30日前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zshzzglk@163.com。
附件:2025年“消费帮扶新春行动”情况统计表
泉州市民政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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