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1年7月30日,我局联合市卫健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随机抽取晋江市社会福利中心、晋江市龙湖尚善养老院、南安市龙人伍心家园福利养老院、南安市霞美镇幸福家园养老院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护理员应接受岗前培训”方面。南安市龙人伍心家园福利养老院存在个别新入职护理员未及时办理资格证书。
(二)“养老机构应当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食品管理应符合有关规定”方面。晋江市龙湖尚善养老院冰箱生食柜内的食材生、熟食混放;无留样记录,留样人对食品留样数量不清楚;从业人员未戴帽子、围裙;肉品采购未索取检验检疫证及肉品品质合格证,未索取食材相关票据;电饭锅开关损坏,影响使用安全;防尘帘未规范使用。晋江市社会福利中心员工餐厅消毒柜(餐具)不能使用;调味品仓库的调味品个别存放桶无标签;刀具、砧板无使用标识;冰柜内生、熟食混放;厨房排水沟隔栏板缝隙较大;餐厨废弃物收纳不符合规范要求;留样数量不够(少于125克),主食未留样。南安市霞美镇幸福家园养老院存在厨房熟食操作间顶棚墙体处与外界相通;冰柜无食材存放标识,且生、熟食混放;水池、刀具、砧板无使用标识;肉品购买未索取检验检疫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厨房垃圾桶未加盖;无专用留样冰箱,主食未留样,配菜留样数量不够,留样记录不规范;厨房灭蝇灯未使用;无量化牌,2名从业人员现场无法提供健康证。南安市龙人伍心家园福利养老院存在冰箱内生、熟食混放;厨房排水沟盖板接缝过大;食材仓库大米未离地存放,整个库房食材与食用具存放零乱,且洗涤用品与食材混放,零散大米存放桶无标识。
(三)“药品管理应符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方面。南安市霞美镇幸福家园养老院医务室药品的存放和管理不规范。
(四)“院内医疗机构管理服务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规定”方面。晋江市龙湖尚善养老院专业的医疗护理人员较少,处方、门诊日志等资料管理不够规范;医疗废物与普通垃圾分类处置不规范,存在混乱收集现象;晋江市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存有不足;医卫人员配备较少,不能提供高质量的医养服务。南安市霞美镇幸福家园养老院老年康复和护理专业人才紧缺,没有专业的医疗护理人员。南安市龙人伍心家园福利养老院持有资格证书的专业服务人员较少,组织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规范化职业技能培训较少。
(五)“有传染病预防措施”方面。南安市霞美镇幸福家园养老院没有制定传染病预防相关措施。
(六)“制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突发事件等相关管理制度、预警机制及应急预案”方面。晋江市社会福利中心单位管理人员未掌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阀位置无法进行测试;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熟悉消控主机操作,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不符合要求。晋江市龙湖尚善养老院消防设施存在部分故障;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且值班记录空白;南安市霞美镇幸福家园养老院消防控制室未实行24小时人员值班,且未持证上岗。
(七)“对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应当加强物防、技防措施,在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材。”方面。南安市龙人伍心家园福利养老院未能按照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安装喷淋装置。
(八)“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日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两次,并做好记录”方面。晋江市社会福利中心、晋江市龙湖尚善养老院、南安市龙人伍心家园福利养老院、南安市霞美镇幸福家园养老院每月防火检查记录和每日防火巡查记录不符合要求。
(九)“加强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每年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结合实际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参加区域联防组织,实行联防联治联控”方面。晋江市社会福利中心、晋江市龙湖尚善养老院、南安市霞美镇幸福家园养老院未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每月消防设施维保检测。
(十)“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保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方面。南安市龙人伍心家园福利养老院各个场室设置的逃生窗面积过小。
(十一)“制定消防演练、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方面。晋江市龙湖尚善养老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未将自动消防设施的启动、控制等程序纳入。
(十二)“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方面。晋江市社会福利中心、晋江市龙湖尚善养老院无定期组织电器产品、线路维护保养检测的记录。
(十三)“建立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对自伤、伤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走失、烫伤、食物中毒等事件有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方面。南安市霞美镇幸福家园养老院应急预案设置不全,缺少个别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
二、下一步整改要求
各单位要根据《泉州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持续、有效地推进我市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一)提高认识。抓好服务质量、服务安全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要做到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及时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主要领导支持推动工作。要统筹安排,积极协商住建、卫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单位配合,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二)抓好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晋江市、南安市民政局要督促相关养老服务机构做好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或消极应对的,按《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9〕103号)文件,列入失信名单。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做好保障。各地要综合使用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慈善捐赠资金、社会力量投资等,保障养老服务质量专项行动顺利推进。相关经费要优先保障发展落后、条件较差地区的养老机构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要将相关扶持政策与星级评定挂钩,对五星、四星养老机构给予政策倾斜,激励更多养老机构改进服务、提升质量。
(四)强化督查。市民政局将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对检查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未抽查的养老机构如存在同样问题而未及时整改的,一同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要把责任主体落实到位,建立定期督查和通报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
泉州市民政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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