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法〔2016〕72号)、《福建省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闽民养老〔2022〕56号)和部门综合监管相关要求,结合2024年度抽查工作经验及存在问题,现制定2025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持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动民政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二、检查时间
2025年3月-11月,分阶段实施:
3-4月:制定方案、人员培训及名录库更新;
5-10月:开展现场检查及联合抽查;
11月:总结整改及结果公开。
三、检查方式
“线上+线下”结合:全面应用“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系统,新增远程视频核查功能(养老领域)。
跨部门联合检查:深化与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部门的协作,对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抽查,减少重复执法。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2024年信用评价结果,对信用等级较低的检查对象提高抽查比例至10%。
四、检查人员
从更新后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确保专业匹配。
分类组织专项培训,重点强化新修订法律法规及数字化监管工具的应用能力。
五、检查内容及分工
养老机构(养老科牵头):联合市场监管、住建、消防部门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服务质量综合抽查,覆盖率不低于30%。
市级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管理科):重点检查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抽查比例不低于登记社会组织的5%。
市级慈善组织(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重点检查善款募集、慈善财产管理使用、慈善项目实施和分支(代表)机构管理等情况,抽查比例不低于市场名录库的5%。
辅助器具企业(社会事务科):指导县(市、区)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强化对产品质量及服务标准的监督。
六、检查比例与频次
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实施;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领域,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名录库的5%。
对投诉举报集中、存在严重失信记录或涉及民生安全的对象,抽查比例提高至10%,频次不超过2次/年。
同一检查对象年度内抽查不超过2次,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入总次数。
七、工作要求
规范检查流程:各科室需于4月底前制定细化方案,明确检查清单及标准,报送政策法规科备案。
强化结果应用:检查结果7日内通过局官网及“信用泉州”平台公示,并纳入信用档案;问题整改率须达100%。
严格纪律监督: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责任制,严禁选择性执法,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零容忍”。
技术赋能监管:确保“省一体化平台”使用率100%,移动监管率提升至60%,实现检查数据实时归集。
八、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分管副局长统筹,每季度召开推进会。
完善宣传与反馈机制,扎实开展“阳光执法”宣传活动,设立公众监督热线(22500635),畅通意见反馈渠道。
联系人:林祥文
电话:22500635
邮箱:qzmzspk@163.com
泉州市民政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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