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市级社会组织随机抽查的通知
时间:2019-07-20 16:12 浏览量: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市级社会组织随机抽查的通知

 

各有关市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市级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为2018723日—83日。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听取基本情况介绍、材料核查和实地查看。

二、检查人员组成

在市民政局执法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3个检查小组。

 三、检查对象

(一)随机抽取。从2017年度年检结果为不合格和未参检市级社会组织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社会团体1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0家、基金会3家,共计30家(详见附件)。

(二)直接列入。业务主管部门建议或被群众举报的5家社会组织直接列入检查对象(泉州市登山协会、泉州市闽台文化交流展示中心、泉州市医学会、泉州市农学会和泉州市资本运作研究会)。

四、检查内容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规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1. 2018年是否参加年检;

2. 2017年“期末净资产合计”是否不低于注册资金数额;

3. 2017年财务收支情况是否向理事会报告;

4. 办公地址与登记地址是否一致;

5. 是否按规定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

6. 是否按规定建立党的组织覆盖;

7. 最近一次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是否进行财务审计;

8. 登记证书、印章、财务凭证是否规范齐全,是否有专人妥善管理;

9. 财务会计是否持有会计证;

10. 是否有专职工作人员;

11. 2017年度召开理事会是否至少两次;

12. 最近一次负责人变更是否按规定报批;

13. 是否依法进行税务登记。

五、有关要求

1. 社会组织要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及相关材料准备。检查时秘书长(民办非企业负责人)、会计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场。

2. 检查结束后,随机抽查结果将在“中国泉州”和“泉州民政网”网站上公布,对其中的警示信息将按照规定录入“信用泉州”网。

3. 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4. 社会组织发现检查人员有违规行为可及时向市纪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组反映。电话:0595-22500601

 

附件:2018年随机抽查社会组织名单

 

 

 

泉州市民政局

2018719

 

 

 

 附件

 

2018年随机抽查社会组织名单

 

1. 社会团体(21家):泉州市技术市场协会、泉州民俗学会、泉州吉林商会、泉州市羽毛球协会、泉州市湖南商会、泉州市农业机械学会、泉州市钢琴学会、泉州国立海疆专科学校校友会、泉州市劳动学会、泉州市网络营销与电子商务协会、泉州市广东商会、泉州市直机关象棋协会、泉州市青年医师协会、泉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泉州市群众文化学会、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会、泉州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泉州市登山协会、泉州市医学会、泉州市农学会、泉州市资本运作研究会

2. 民办非企业单位(11家):市锦绣庄木偶艺术馆、泉州实验中学、泉州市泉安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仰恩大学附属幼儿园、泉州市启明星青年创业服务中心、泉州当代美术馆、泉州市华大之友活动中心、泉州市新东方职业培训学校、鲤城区机动驾驶员培训学校、泉州陶笛陶埙文化推广展示馆、泉州市闽台文化交流展示中心

3. 基金会(3家):泉州市吴鲁状元文教基金会、晋江市陈埭教育基金会、泉州经济开发区崇文教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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