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社会组织随机抽查的通知
各有关市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9年市级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11月20日,具体时间节点由各检查小组自行确定。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听取基本情况介绍、材料核查和实地查看。
二、检查人员组成
在市民政局执法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2个检查小组,市民政局相关科室派员参加。
三、检查对象
(一)随机抽取。从2018年度年检结果为不合格或逾期未年检的、市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及直接登记的市级社会组织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0家(详见附件1)。
(二)直接列入。由市民政局业务科室建议或被群众举报的6家社会组织直接列入检查对象(泉州老年公寓、泉州市中福在线彩票服务中心、泉州市亿通地名信息服务中心、泉州市尚和合社工中心、泉州市开闽三王文物保护中心、泉州市兵乓球协会)。
四、检查内容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规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具体事项详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1.社会组织要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及相关材料准备。检查时会长或秘书长(民办非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场,并在现场检查表上签字盖章。你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提供有关材料,接受询问检查,如实反映情况。若有拒不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完整、拒不接受检查等情形,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将你单位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2.检查结束后,随机抽查结果将在“中国泉州”和“泉州民政网”网站上公布,对其中的警示信息将按照规定录入“信用泉州”网。
3.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检查期间自行前往。
4.社会组织发现检查人员有违规行为可及时向市纪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组反映。电话:0595-22500601。
泉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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