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9-3000-2023-00054
    • 备注/文号:泉民养老〔2023〕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总工会 泉州市妇女联合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21
    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总工会 泉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举办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泉州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来源:养老服务科 时间:2023-06-21 17:22

    各县(市、区)民政局、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联,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总工会、妇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精神,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加快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养老护理员职业队伍,引导广大职工努力钻研提升岗位技能,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总工会、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妇女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泉州赛区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总工会、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妇女联合会主办。相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本次竞赛活动组委会,并成立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各参赛选手由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等单位推荐,统一汇总填报《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附件2),于2023630上午下班前提交至市民政局。联系人:陈伟伟,电话:0595-2250061318965950688,邮箱:jjk22500613@163.com

    (二)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时间:另行通知

    竞赛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队员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事养老服务工作2年及以上的在职职工,原则上在泉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年以上;尊老敬老爱老,对养老服务工作有爱心和责任心;学习能力较强,身体素质好;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应变能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参赛。地市级选拔赛参赛队员应通过县级选拔赛产生。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参赛资格审核。

    (二)参赛队组成要求

    由各县(市、区)组队参赛,每支参赛队由4名队员组成。队员应至少来自2个及以上工作单位、至少有1名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职工积极参加。

    四、竞赛标准及内容

    竞赛内容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四级/中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主要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知识要求的理解掌握,占总分的30%;操作技能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针对老年人身体、精神状况提供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等服务的实操能力,占总分的70%。两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按权重合并计算总成绩。

    (一)理论知识测试(占总分30%

    理论知识试题从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中抽取。

    (二)实操技能竞赛(占总分70%

    参赛选手根据赛事设置的具体情境,按抽签顺序完成涉及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等4个模块中抽3个模块的操作技能项目。操作技能考核按照规定时间在3个赛位完成,重点考核参赛选手的操作执行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人文关怀素质。操作技能竞赛赛场设置候赛区、竞赛区、休息区等区域。

    五、奖励办法

    (一)竞赛组委会设立以下奖项:个人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并向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发奖杯和证书。团体奖: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并颁发荣誉奖牌奖杯。组织奖:综合考虑各地组织选拔赛和参加竞赛情况,对表现优秀的,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和证书。其他奖项:对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教练(由参赛队确定1名),颁发优秀教练证书;对贡献突出的承协办和新闻宣传等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奖牌和证书;对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优秀工作者证书。对获奖团体、获奖个人在泉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上予以通报表扬。

    (二)获得竞赛总分第1名的选手,按程序向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授予“泉州市技术能手”称号;总分第1-3名的选手分别授予金牌、银牌、铜牌,并按规定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

    (三)获得竞赛总分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本职业的技师;获得总分第2-10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本职业的高级工,已具有高级工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为本职业的技师。

    (四)获得竞赛总分第1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向泉州市总工会申报泉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获得竞赛总分第23名的选手,可按程序向泉州市总工会申报泉州市金牌工人称号;

    (五)获得竞赛女选手中总分第1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向泉州市妇联申报三八红旗手称号。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竞赛活动在养老服务机构掀起学习养老照护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的高潮,带动和激励广大养老护理人员尊老敬老、热爱本职、苦练技能,争当行业技术能手,达到培养人才、锻炼队伍的效果。

    (二)加强防控,落实要求。本次竞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参加竞赛现场环节时,选手必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如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等),保持适当距离不拥挤;体温检测超过37.3°C者,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理。不配合竞赛现场防疫要求,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赛资格。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技能竞赛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在全市养老护理行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宣传竞赛活动,让社会大众了解养老服务工作、增强行业的社会认同感。

     

    附件:1.泉州市第二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及其组

    成人员名单

    2.参赛选手(含领队)报名汇总表

     

    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总工会        泉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361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泉州市第二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

    竞赛组委会及其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委员

    陈劲松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委员

    蔡永升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江永清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委 员

    方海涛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杨志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谢显能  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

    许少华 市妇联发展联络部部长

    林菱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附件2

     

    参赛选手(含领队)报名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         手机: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参赛职业

    备注

    1

     

     

     

     

     

    教练

    2

     

     

     

     

     

    领队

    3

     

     

     

     

     

     

    4

     

     

     

     

     

     

    5

     

     

     

     

     

     

    6

     

     

     

     

     

     

    备注:参赛选手由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等单位根据县级赛情况推荐。领队由县民政部门指派,只需填写姓名、性别、单位(填在身份证栏)及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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