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9-3000-2025-00006
    • 备注/文号:泉民管〔202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3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科 时间:2025-03-13 16:33

    相关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相关市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市级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相关社会组织于20255月31日前,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报送符合要求的年度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对所属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督促其按上述要求报送。对逾期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有关材料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市级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须知

     

                                            泉州市民政局

                                          2025年3月4日

    附件

     

    市级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4年度

    年报年检工作须知

     

    一、对象和时限

    1.参报对象: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下同)。

    2.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时限:即日起至5月31日(年报填报通道于2025年6月1日关闭,未按照规定提交年报的社会组织,将依法采取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措施)。

    3.年报问题整改时限:2025年6月1日至8月31日(年报问题整改通道于2025年9月1日关闭,社会组织需在通道关闭前提交相关说明及材料)。

    二、填报步骤

    社会组织可通过Google Chrome(谷歌)浏览器(63版本及以上)、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需选择极速模式)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参与社会组织年报填报工作。

    (一)注册法人账户并登录。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注册法人账户(注册页面链接:https://mztapp.fujian.gov.cn:8304/dataset/UnifiedController/goRegist.do?callerCode=Q9QP5Mznsc4rS9lk8t5sW4pj1byW8maZKBuAselxg),已注册过法人账户的社会组织可跳过该步骤(建议使用“密码登录”方式)。

    (二)进入填报页面。注册法人账户成功后按照以下流程操作:“福建网上办事大厅”首页→“我要办”→“部门服务”→“省民政厅”→“便民服务类”,选择“福建省社会组织年报”→“办事指南”(办事指南链接:https://zwfw.fujian.gov.cn/bmGuide?unid=AF9CFA865D5E46F0A13A85FCE08C8506)→“我要办理”进入当年年报填报页面。

    (三)上传附件。社会组织应按照要求在年报系统“电子附件”栏目上传以下附件:

    1.审查盖章页面。年度工作报告书中的“审查盖章”页面可单页打印,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将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还应将年度报告纸质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盖章后,将审查盖章页面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

    2.财务审计报告。应参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须上传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4年6月30日后登记成立的无须上传);应参报的社会团体无需提交审计报告。

    3.前置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有前置许可的,需将前置许可证副本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

    三、结论评定

    (一)审查认定

    民政部门将对社会组织报送材料进行审查。填报内容、上传附件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的,将予以退回,被退回的社会组织须重新上传提交(退回次数超过5次的将被锁定提交资格)。对社会组织年报我局不出具“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结论,不在登记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结论章。

    (二)结果公开

    1.社会组织在线报送的年报,将在“福建社会组织网”→“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示”栏目(链接:http://112.54.44.39:8088/shzz_njgs/)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登记管理机关根据需要可将社会组织年报年检信息向财政、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推送。

    3.社会组织年报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或者捐赠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单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内容,不予公开。

    (三)年报整改

    社会组织年报结果公示的同时即进入年报问题整改阶段。社会组织需根据各自年报公示页面或年报问题检测中提示的需整改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公章),于2025年6月1日至8月31日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建社会组织年报”中“整改报告”版块线上填写问题整改情况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工作人员将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四、有关要求

    (一)各社会组织应当如实、准确填写年报中的每一项内容,不得漏填、漏报、瞒报。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社会组织的年报有异议的,可向登记管理机关进行书面举报。

    (三)各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年报结果的应用,对未按规定提交年报、年报问题未整改的社会组织,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助、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限制;对年度工作突出、做出积极贡献的社会组织,按政策给予优惠扶持。

    咨询电话:0595-22500679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