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9-3000-2026-00063
- 备注/文号:泉民管〔2026〕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26
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含慈善组织,下同)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市级社会组织专项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审计时间
2026年8月-11月
二、抽查审计数量
本次审计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40家(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抽查审计重点
(一)内部治理情况
1.党建引领情况。检查党组织建立及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情况,是否存在未建立党组织、重大决策程序缺失、决策失效等问题。
2.机构运转情况。排查“僵尸型”社会组织,如逾期未换届、无固定办公场所、无专职工作人员、无稳定合理经费来源等;核查年度检查报告与财务账务数据是否一致;检查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情况,是否严格按照章程设置名誉职务,是否存在有关人员借名誉职务变相把持社会组织等情况。
3.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情况。检查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备案程序、机构名称是否规范,活动是否符合宗旨,有无超业务范围;检查是否存在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等情况,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会费及各类收入是否全额纳入公账。
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重大事项决策、重大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是否按规定经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并及时报告报备,有无瞒报、漏报、迟报。
(二)财务管理情况
1.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全面规范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核算、报表编制、信息披露符合制度要求;检查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完善,是否有效执行;检查监事会是否切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责,有无监督缺位、流于形式等问题。
2.资金管理情况。检查是否将业务活动违规委托利益关联方实施,是否存在侵占、私占组织资金问题;检查大额采购、合作项目是否严格落实招标、比价、集体决策等规范流程,是否存在虚构合作向关联企业转移资金等情形;检查是否存在使用其他组织或个人银行账户往来;检查是否存在大额资金、资产长期无偿外借、挂账不回收情况。
3.非营利属性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假借开展评比表彰和举办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违规收费情况,利用制定团体标准乱收费情况。行业协会商会还需检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等规定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出资人、举办人、捐赠人、理事、监事等关联主体分配或变相分配组织财产。是否通过虚增业务成本,虚假发放人员薪酬、专家费、劳务费等方式变相套取资金、分配资产等情况。兼职理事、监事履职时是否以劳务费、专家费等方式领取报酬。检查是否存在假借公益、免费等名义违规为企业或产品开展商业宣传、营销促销等经营性行为。是否存在其他非营利属性要求的行为。
4.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仅限慈善组织)。重点检查慈善组织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是否按照《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民发〔2026〕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金收支情况
1.收入入账情况。检查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补助、服务性收入等所有应收款项是否全额入账、足额核算。是否存在隐瞒收入、账外留存、坐收坐支、体外循环等问题。检查是否获得境外资金资助。如有,是何境外组织资助,具体资助金额。
2.经费支出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开办资金为捐助财产要求,违规向出资人等返还开办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超业务范围支出、违规列支,是否存在不合理列支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挥霍浪费社会组织资金或公共资源等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设立“小金库”、违规报销等收支类违纪行为。检查是否严格按照捐赠协议限定用途使用资金,有无截留、挪用、擅自变更资金用途的行为。
3.票据凭证管理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收支核算不统一,资金审批签字流程不严,发票、收据管理不规范,会计凭证归档不完善等问题。
如有政府购买服务、财务专项项目资金的,还应核验人员劳务成本、项目活动经费、配套费用支出是否合理,是否做到资金据实列支、专款专用,有无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等违规收支行为。
(四)对外投资情况
检查社会组织对外投资(含参股、控股、合资、合作、委托理财等)的审批程序、投资协议、资金流向及收益情况,建立对外投资台账。检查对外投资是否合法、安全、有效,是否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是否存在盲目投资、违规投资、损害组织利益的行为。
(五)信息公开义务履行情况(仅限慈善组织)
检查慈善组织是否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是否真实、完整、及时,是否与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明的信息公开部分一致。检查公开募捐、慈善项目、慈善信托有关情况,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大交换交易及资金往来、关联交易行为等情况的信息公开是否按照《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民政部令第8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审计方式
本次专项审计主要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走访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相关社会组织要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要求,认真整理财务账簿、凭证、会计报表以及年度检查报告书、法人登记证书等资料,做好准备工作。审计过程中,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须全程在场配合。
(二)如实提供,严禁隐瞒。相关社会组织应如实提供审计所需资料,不得拒绝、拖延、隐匿或销毁相关资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三)严肃纪律,强化问责。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抽查审计工作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026年市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名单
泉州市民政局
2026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6年市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名单
1.泉州市绿色建筑研究会
2.泉州海丝工商联合会
3.泉州市总商会
4.泉州市东南公益协会
5.泉州市泉城公益协会
6.泉州市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
7.泉州市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会
8.泉州市慈善总会
9.泉州市老龄服务志愿者协会
10.泉州市社会工作协会
11.泉州姓氏文化交流协会
12.泉州市老年学学会
13.泉州市泉大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14.泉州市正源义工中心
15.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
16.泉州市绿色家园社工服务中心
17.泉州市启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18.泉州市太阳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19.泉州市幸福家庭社工服务中心
20.泉州市旭龙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1.泉州圆梦义工服务中心
22.泉州市开闽三王文物保护中心
23.泉州市东南艺术院
24.泉州市绿色低碳研究院
25.泉州市禾康智慧养老服务中心
26.泉州市华光养老服务中心
27.泉州江南老年颐乐园
28.泉州市如善康养中心
29.泉州市助老服务中心
30.泉州市爱星儿童启能康复中心
31.泉州市海丝商贸职业技术学校
32.泉州市国励工贸技术学校
33.泉州市猎人保安职业培训学校
34.泉州市海峡职业培训学校
35.泉州市云扬航空职业技术学校
36.泉州市高新职业培训学校
37.泉州象形教育职业培训中心
38.泉州城市工程技术学校
39.泉州市南方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40.泉州市中保济困公益慈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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