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泉民规〔2025〕1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219号)和《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泉政20223号)有关规定,我局对202412月31日前以泉州市民政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2025年1月23日市民政局局务会审议并通过了清理结果,现公布如下:

  一、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

  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三、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泉州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汇总表

 

泉州市民政
2025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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