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6-30 11:00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政办﹝2018﹞51号),现将《泉州市民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民政局

    2018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民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政办﹝2018﹞51号),现结合民政工作任务制定《泉州市民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任务

    (一)践行法治理念,落实依法行政

    1、推进决策执行阳光透明,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做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让公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涉及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领域决策及政策文件,及时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工作要求,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利用多种解读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2、明确权责清单、公开清单。制定并动态调整、公布权责清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制定并严格执行重点领域公开清单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3、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全文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

    责任科室:局机关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共同办理。

        4、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责任科室:局机关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共同办理。

    (二)围绕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责任科室:局机关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2、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积极稳妥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有效引导社会预期。

    责任科室:局机关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三)立足群众需求,提升服务实效

    1、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配合完成政务信息汇聚共享平台建设。

    责任科室:办事清单及网上审批、智能审批由局机关行政审核审批科牵头,共享平台建设由局机关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共同完成。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配合建立部门联办机制,从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

    责任科室:局机关行政审核审批科。

        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及时公开“放管服”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并严格按办事指南提供审批办事服务。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责任科室:局机关行政审核审批科。

    (四)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及信息发布工作。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媒介公信力优势,借助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

    责任科室:局机关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共同完成。

    (五)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全面、到位地公开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责任科室:局机关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完成。

        2、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元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责任科室:局机关办公室。

        3、完善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严格依法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责任科室:局机关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共同落实。

        4、编制完成《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政务公开清单。

    责任科室:局机关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共同完成。

        5、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公众。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加强指导,直属各单位及国有企业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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