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政局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总结
来源 :社会救助科 时间:2021-10-19 11:06 浏览量:

根据省、市纪委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的部署要求。我局及时组织研究部署,认真开展摸排,按时推进问题整改,经过近四个月的工作开展,较好完成了点题整治目标,未发现腐败及作风问题。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点题整治工作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市共排查8类重点对象53063人,已纳入或正在纳入低保2819人,已纳入或正在纳入特困92人,已实施或正在实施临时救助2382人,已纳入或正在纳入孤儿保障22人,已实施或正在纳入实施无人抚养儿童保障281人。在省民政厅调研督导指出问题后,我市高度重视,通过再发动、再宣传、再排查、在整改的整改要求,督促相关县(市、区)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涉及3个县(市、区)共核查17人,其中已纳入或正在纳入低保9人。

(一)科学开展工作部署

一是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的工作方案》(闽民救〔202160号)和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通知》(泉纪办〔202122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出台《泉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民保〔20213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

二是加强领导,成立了泉州市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领导小组。

(二)扩大排查监测范围

一是认真梳理省民政厅下发的泉州市部分特殊困难群众数据37120条。针对省厅下发至泉州市本级的793名排查对象,函请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协助提供排查对象的相关信息。强化部门联动,数据信息共享,提高点题整治工作效率。及时将有关名单分解至各县(市、区),组织逐户逐人开展全面排查。

二是按照省厅再发动、再宣传、再排查、在整改的整改要求,我局要求各县(市、区)对全市领取生活困难补贴的重度残疾人(未纳入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疑似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入户过程中群众反映的困难家庭开展再一次全面摸排。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同时根据对象的实际需求提供各类救助服务,切实提高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各县(市、区)在摸排的同时,结合近期开展的八闽点睛行动福蕾行动加大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营造社会救助宣传的良好氛围,其中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通过海报、LED、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政策宣传;泉港区民政局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17场,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单1.5万张;南安市民政局印发《社会救助申办指引》宣传海报3000份,编印《社会救助政策解读》宣传单,累计举行宣讲活动380场。

(三)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落实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2020年,我市2次调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和补助水平,扎实落实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将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最低工资标准的36%-42%提高至42%-48%,同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加大救助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泉州市社会救助综合施救平台的使用,畅通12349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着力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持续加强资金监管,农村低保资金的配套和发放已全部纳入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监管。其中晋江市民政局为实现困难群众一键报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目标,解决好低保漏保问题,专门搭建了晋力帮掌上求助平台,困难群众可通过平台将困难情况直接反映至民政局,再由民政局委托社工入户核查、收集材料、沟通衔接,在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的前提下,链接所在镇(街道)或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救助帮扶,建立起了困难主动申报救助直通车。平台搭建至今,累计收到困难群众提交救助申请99条,核查出符合条件并实施救助对象35户,其中临时救助28户,发放临时救助金15.33万元;纳入低保保障1224人。

(四)深入实地开展调研

为进全面掌握了解各县(市、区)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做好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工作,我局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于728日至84日,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工作专项调研。实地走访全市12个县(市、区)督导工作开展情况,随机走访乡镇、村居了解基层干部在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随机入户探访部分困难群众家庭。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通报,下发给各县(市、区),并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各县(市、区)民政局同步组织调研督导,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对乡镇(街道)开展的摸排结果、梳理状况进行检查与督导,对排查阶段工作相对薄弱的个别乡镇(街道),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五)存在的问题与举措

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工作以来,各县(市、区)在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存在部分问题。如受城乡、地域和救助人群文化程度的限制,特别农村地区的低保户、特困户、精神障碍家庭对各类社会救助政策的理解掌握度不够,致使因不懂政策而没能得到及时的救助的现象仍然存在;乡镇一级民政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工作任务相对重,对困难群众的走访力度不强。对此各县(市、区)需要扩大救助政策的宣传面,深入了解并关心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情况,实行多宣传,多入户的工作方法,以促进我市救助工作的有序稳定地开展,并加强困难群体管控,实行动态监管。及时掌握在册的困难群众,包括低收入平台人员生活情况,了解他们的所需所求,针对困难情况及时、有效地开展帮扶工作,并加大基层民政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相关救助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健全困难群众监测预警和主动发现机制,结合前期排查工作,持续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整治工作。巩固提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分层分类开展社会救助,及时将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困难群众,依规全部纳入救助范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落实低保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持续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探索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政策。持续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鼓励生活不能自理特困对象集中供养。落实临时救助资金筹集机制,持续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提高临时救助时效。

(三)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机制

各级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衔接,推动形成综合救助格局。强化部门责任,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工作绩效评价,按规定做好社会救助表彰和奖励工作。依托乡镇(街道)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等,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办理、转办(推介)社会救助申请事项,实现部门多协同、群众少跑路。健全县、乡、村三级主动发现网络,强化基层责任,村(社区)的党组织和其他组织、包村(社区)干部要把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和保障其基本生活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和重要工作内容,定期开展辖区内困难群众排查走访。

(四)创新“资金+物质+服务”救助方式

探索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入户调查及信息采集工作,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访视照料、关爱帮扶等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扩大服务供给。

 

附件一:关于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督导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附件二:民政部门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工作成果清单

附件三:民政部门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工作制度清单

附件四:民政部门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工作问题(整改)清单

                                 

 

泉州市民政局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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