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标准
来源 :晋江市民政局 时间:2020-10-21 17:33 浏览量:

近日,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于做好城乡低保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保障金支付及结算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从10月起,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标准再次提高。其中,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升比例仍居泉州市首位。

据悉,从2020101日起,晋江市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20元调整为775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自理的由1108元调整为1182元、半护理的由每人每月1366元调整为1440元、全护理的由每人每月1624元调整为1698元。对机构集中供养的对象,原则上救助供养标准再提高40%,即全自理为每人每月1655元,半护理为每人每月2016元,全护理为每人每月2377元。

经统计,截止到10月份,晋江市共有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52899122人,月发放保障金近563万元,用电优惠金11.578万元。

 

 

 

(晋江市民政局 丁雅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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