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政局《行政机关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泉州市公路学会、泉州市家居建材商会、泉州市航模协会、泉州市王西安拳法研究会)
来源 :社会组织管理科 时间:2022-03-14 11:06 浏览量:

(2022年1号)

 

       经调查,泉州市公路学会、泉州市家居建材商会、泉州市航模协会未按规定参加2013年至2020年年度检查(年报),泉州市王西安拳法研究会未按规定参加2018年至2020年年度检查(年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现以上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社会团体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社会团体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下列社会团体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7日内将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上交本机关。撤销登记后,下列社会团体应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主持下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清算期间,除办理注销及进行诉讼活动外,不得开展任何其他活动。清算完成后,下列社会组织应依法向本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下列社会团体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泉州市人民政府或者福建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团体名单:

  1.泉州市公路学会 

  2.泉州市家居建材商会;

       3.泉州市航模协会;

       4.泉州市王西安拳法研究会。

  特此公告。

 

泉州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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