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民函〔2024〕46号),在全国确定一批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地区,泉州市成功入选。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如期完成,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泉州市推进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试点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工作要求等,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探索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有效路径和政策措施,推动泉州市社会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
9月3日上午,泉州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全市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部署会。泉州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社会救助分管负责同志、社会救助科全体同志以及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社会救助科(股)室负责同志参会,泉州市民政局副局长陈海鹏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泉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施珍妮同志对《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逐一讲解了建立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评估体系、构建服务类社会救助网络、编制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规范服务类社会救助承接机制、建设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阵地、建立服务类社会救助资金多渠道保障机制、健全服务类社会救助监管机制等重点任务,并就进度安排、材料报送等事项进行强调说明,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研究细化推进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动任务落实。
之后,泉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劲松同志作了强调讲话,要求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做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县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推进,着力抓好救助服务需求摸排和资源摸排等基础工作,建好需求台账和服务清单,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推动民政内部业务的整合,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努力打造体现地方特色的品牌项目。
接下来,泉州市将以此次试点工作为契机,统筹推进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通过为有需要的救助对象提供针对性的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救助需求,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恢复正常生活、实现自我发展,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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