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泉州市民政局 时间:2026-04-09 15:15 浏览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77日至86市委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51013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市委巡察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意见后,市民政局党组始终坚持以坚决的政治态度、有力的整改举措、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整改工作,切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市民政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集中整改期内,共组织召开4次党组会议、3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整改工作,切实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对标对表、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压实主体责任,做到担责尽责。市民政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带头抓整改,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主动担责,强化督促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在认真抓好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监督指导,有效传导压力,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3.坚持标本兼治,确保真改实改。全体干部职工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建立并实施台账管理销号制落实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细、清仓见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注重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17项,强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全面的问题

    (1)针对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审计指出的儿童均已在巡察期间纳保;20258月,依托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开展数据比对工作,及时将筛查出的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二是20251030日,印发《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市委巡察三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涉及养老服务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部署摸底工作。2025115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展低保、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集中托养需求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根据台账进行综合判断,作为申报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和下拨中央集中照护补贴的重要依据,摸底符合条件的共有186人。三是2025115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建立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相关科(股)室共享信息机制,每月10日前,将辖区内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名单及基本信息提供给养老科(股)室,养老服务(股)室主动对接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家庭,纳入常态工作。四是20251215日出台《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强化对县(市、区)民政部门的督导,压实主体责任,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提升资金使用率,截至目前集中照护人数已从80人提升到171人,资金使用率提高25%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2)针对应对老龄化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9月以来共4次对专项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政策进行解读,深入到相关县(市、区)实地调研,督促加强十五五民政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储备,截至目前7个县(市、区)已策划申报12个项目,并列入储备项目,其中嵌入式养老项目6。其中,根据鲤城区人口老龄化率高、福利中心老旧等问题,推动策划福利中心拆除重建项目;根据永春县社会福利中心一期消防验收不合格、床位不足等情况,推动策划永春县福利中心一期拆除重建项目,全市养老服务布局更加合理,供需更加匹配。二是20251215日出台《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养老服务项目申报与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县(市、区)民政部门养老项目申报和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养老服务工作绩效考评内容。三是2025115日召开巡察反馈涉及养老服务意见整改及养老服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鼓励县(市、区)民政部门积极申报养老项目。20259月,泉港公办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获中央基建投资资金7942万元。202511月,泉港区被省民政厅列入一老一小试点地区,获奖补资金400万元,晋江获评省民政厅正向激励资金600万元。四是巡察期间,共举办13期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培训对象覆盖全市养老机构在职养老护理员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居家上门服务护理人员,累计完成培训1895人次。202592325日,成功举办2025年泉州市民政行业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分别授予技术能手”“金牌工人等称号,在提升职业技能水平的同时,提升职业荣誉感。免费为护理人员提供技能鉴定,20259月以来,先后组织参训养老护理员100余人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10月底至11月中旬,分别组织6人开展赛前培训及5名护理员参加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我市一名选手获省赛第一名,泉州市民政局获优秀组织奖。经过培训,目前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人数增加159人,上升将近8%五是未巡先改期间,印发《关于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统一规范设立信息公示栏的通知》,巡察期间,统一为全市108家在运营机构制作安装公示栏,规范法人登记、备案、星级评定、收费标准等公告信息,保障入住老年人及家属知情权、监督权,实现信息透明、阳光收费,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同时,督促养老机构积极办理相关证照,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2025910日,省专班第45期简报刊发《阳光收费亮清单 透明服务暖民心——泉州创新一栏清养老监管模式》,全省推广泉州做法。六是20251016,联合市老龄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实银龄安康工程,为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部分特殊困难群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针对殡葬设施建设和服务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督促未开工建设的县(市、区)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补齐公益性安葬设施短板。加快推进8个城市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截至202512月已开工建设项目3个,已获项目5,正在办理动工前期手续二是全市殡葬服务机构已落实殡葬阳光价格一栏清”“一键清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价格在机构场所显著位置通过八闽殡葬阳光价格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在闽政通进行公示。三是全市殡仪馆已落实将殡仪服务流程、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必须、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十严禁制度上墙。四是加强宣传推广运用泉州市殡仪服务一码通平台。已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宣传推广使用泉州市殡仪服务一码通平台,利用平台对殡仪服务流程、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惠民殡葬政策等进行宣传。五是加大殡葬领域督导检查力度。市民政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县(市、区)殡葬服务机构的运营管理及收费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各县(市、区)民政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

    (4)针对行业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名称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会同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行业管理部门强化社会组织名称规范管理。经复查,自查发现的100家名称不规范的社会组织均于《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施行前登记且符合施行前规定,根据省上文件精神,名称符合施行前规定的,无需纠正。下一步,将继续引导已登记的社会组织按照现行《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做好规范,同时严格审核新登记社会组织名称。集中整改期以来,已推动10家市级社会组织完成更名,1社会组织完成注销撤销社会组织3家。新登记成立的14家社会组织名称均符合规定二是已督促泉州理工基金会、泉州市助医公益协会在慈善中国平台公示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和金额。全面开展问题排查,结合慈善组织2024年度年报工作、双随机检查、公益慈善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将信息公开列入重点检查内容,强化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意识,推动信息公开要求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市本级22家慈善组织年报审查工作,累计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均已完成整改;对2家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慈善组织予以警告行政处罚;先后召开规范公益慈善组织专题培训会3场次,将信息公开作为慈善组织规范化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2.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民政系统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能力。2025929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暨消防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及养老科(股)室负责人74家住人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观摩,现场邀请消防救援部门专家讲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相关知识2025113日印发《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部署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113日和117日,分别牵头组织市救助站和市社会福利中心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及演练,进一步提升民政工作者消防知识水平和应急能力。二是20251118日至19日,市民政局聘请1名消防专家,参与开展2025年全市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相关养老机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均已完成整改。三是未巡先改期间,修订完善印发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殡葬机构安全生产检查清单,巡察期间,修订完善印发救助机构安全生产检查清单,明确检查事项和检查要求。已督促相关养老机构完善安全应急预案、熟悉流程操作,后续将持续强化日常监管。20251216日约谈相关人员,并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121019日,组织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检查,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及意识形态工作检查细则》,由各支部党务工作者交叉互检,实现边检查边学习,促进经验共享,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整理各支部存在问题向局党组专题汇报,并将存在问题予以通报,同时要求各党支部对照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所有问题于2026120日前整改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制度适用范围,并细化审批流程。邀请专家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与意识形态工作能力。三是已更新泉州民政官网首页轮播图和党建风采专栏,指定专人及时负责更新栏目内容,加强泉州民政官网官微建设管理,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四是20251121日召开局学习例会,组织学习《泉州市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规范信息发布,集中整治以来,累计发布信息37篇。

    (3)针对执行保密工作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建立涉密人员管理台账。二是已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互联网计算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三是组织开展保密警示教育,增强全体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四是建立保密要害部位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进出人员审批手续。

    3.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1)针对研究部署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51225日,印发《泉州市民政局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明确每年4月前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年度从严治党、机关党建工作。研究制定我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机关党委应根据上级党委工作部署,及时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安排、机关党建工作计划,一般在收到上级党委、党工委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并报局党组研究,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分工,明确各环节时间,以制度刚性保障党建工作部署时效,避免部署滞后问题。

    (2)针对指导督促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125日印发通知,于1210日至1219日,组织开展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暨机关党建工作检查,根据制定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制检查细则》,检查各支部存在的具体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明确问题表现、整改要求和时限。二是抽调各支部党务工作者交叉互检,实现边检查边学习,促进经验共享,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三是20251229整理各支部存在问题向局党组会专题汇报,并将存在问题予以通报,同时要求各党支部对照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整改工作。

    (3)针对问题整改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125日,组织市民政局党务工作专题培训,印发《泉州市民政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材料汇编》,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制定述职报告参考文本,要求述职时,先汇报上一年度问题整改情况,再进行本年度述职。二是制定《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查摆问题整改清单》,要求党建述职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党支部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同时要求各党支部在制定整改方案时,需提供上年度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表,如有相同问题,须说明与上年同类问题的关联及差异化解决措施,防止简单重复整改。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党支部,由党组书记约谈其负责人。三是为确保今后党建问题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制定《泉州市民政局机关党建工作制度》,要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后15个工作日,各党支部应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并推动问题整改,以制度的刚性保障问题整改的时效性。

    (4)针对推进三不腐实效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巡察期间,已督促2名干部职工注销个体工商户,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二是印发《泉州市民政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材料汇编》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各党支部应建立常态化教育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纪律教育活动,强化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意识。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廉政提醒谈话的通知》,要求按照分层分级、层层负责的原则,由党组书记对其他处级干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科室(单位)负责人对科室(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层层谈话提醒。通过廉政提醒谈话,进一步强化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预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组织开展殡葬行业干部职工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印发《泉州市殡葬行业干部职工纪律作风教育工作方案》,2025年第三季度在全市开展殡葬行业干部职工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巡察期间,局分管副局长、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带队前往泉州宏福园对市殡葬事务中心干部职工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进一步强化殡葬事务中心干部职工廉洁纪律意识。四是巡察期间,已组织泉州宏福园干部职工签定《殡葬行业个人廉洁从业承诺书》,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业职业行为。加强对殡葬事务中心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出台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是全市殡仪馆已落实将殡仪服务流程、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必须、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十严禁制度上墙。六是已督促各县(市、区)结合《全省深入推进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抓紧建立本县(市、区)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不断规范殡葬服务,维护公平有序的殡葬服务行业秩序。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够严密的问题

    (1)针对专项资金发放随意性较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相关10个单位申报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核查,经对实际建筑面积和床位进行核查,以上项目此前申报的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附属工程未计算在内。经各县(市、区)梳理完善建设情况,面积和床位均达到要求,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20251216日和19约谈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经对20214个单位未申报长者食堂补助,却获取补助资金的问题进行核查,目前4个单位均已提交当年的申报材料现申报材料已悉数归档备查。20251216日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调整岗位。三是经核查,目前2长者食堂已完成整改1长者食堂正在整改。1030日,印发《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市委巡察三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涉及养老服务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洛江区、石狮市、永春县民政局牵头整改,督促其他县(市、区)民政局举一反三、自查整改,提升长者食堂运行效益。目前全市已建并录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有292家长者食堂,均及时填报更新到系统中。根据系统填报更新情况,共有292家长者食堂在运营。四是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在20251130日前报送养老服务相关民生实事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相应建设项目的验收/进度评估表20251215日印发《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养老服务项目申报与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养老服务项目管理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和示范带动,对运营规范、助餐服务社会效益较好的长者食堂,给予适当奖补。20251013日,积极争取专项经费83万元,对17家设施齐全、运营规范的长者食堂每家补贴3-5万元。

    (2)针对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关于中标公司现场授权委托人并非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人的问题,经与代理机构核查,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系统开标签到环节默认提取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联系人信息并显示。该公司代表选择现场解密,未提前登录系统更新显示信息,导致系统界面仍显示登记时的代表。20251125日,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科室合理分配工作,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权责一致。二是修订完善《泉州市民政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委派采购人代表(业主代表)应为在编干部职工,督促采购代理机构核实必须由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人参与现场投标。三是20251212日召开局学习例会,组织学习《泉州市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事项指引》《泉州市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泉州市民政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组织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廉政风险、法律风险。

    (3)针对行政审批执法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缺件隐患,制定电子材料纸质归档制度,固化电子审批纸质归档双轨运行模式,凡经线上系统办结的社会组织登记事项,经办人必须于办结当日完成电子批文、电子章程等关键材料的下载、打印工作,消除因电子材料未及时转化为纸质档案而衍生的缺件风险,避免在全流程网办模式下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和章程草案因未同步转化为纸质材料而造成的缺件隐患,实现审批备案的档案完整、责任可追溯的长效目标。下一步,将定期对全流程网办的登记许可事项进行纸质档案核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每年不低于4%的比例规定,开展市级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工作,目前已对30家社会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对24家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对35家社会组织开展财务专项审计,对29家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下一步将持续抓好整改工作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针对泉州市硬笔书法家协会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未能严格按照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问题。我局于2023年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其作出限期停止活动,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退回收取的学费,该笔费用已全部按原路退回。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

    2.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项目论证审核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81112日,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联合市发改委相关科室对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调研;919日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和驻局纪检组组长共同带队对4个养老服务设施进行专项督查。目前已有6个完成整改,5个因存在消防验收、工程验收手续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难等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20251216日约谈相关人员,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落实儿童福利领域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季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每季度如实填报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情况表”“‘孤儿助学明天计划项目收支情况表等四类项目报表,及时掌握各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对项目推进滞后的加强跟踪督促,根据省民政厅儿童福利领域资金使用2025年三季度反馈情况,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执行率全省排名第二,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项目执行率全省排名第三。同时,对新一年的项目资金申请,以各地的季度报表情况为基础,根据资金执行率和实际需求进行资金申请,确保资金使用有序高效。做好项目策划储备工作,在十五五项目储备和2026年项目策划储备工作中,加强统筹规划,指导开展前期可研性论证。20251215日,印发《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养老服务项目申报与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相关县(市、区)在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申报积极、推进缓慢现象,通知明确将探索实施先建后补制度,将资金支持方式由传统的事前拨款调整为事后奖补,从而推动资金使用效益与实际建设成果直接挂钩。

2)针对指导基层救助工作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问题回头看,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带队到各县(市、区)业务最薄弱的乡镇查阅救助对象的申报档案并现场指导,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取一个乡镇进行查阅。指导各县(市、区)经办人员对救助对象的信息收集规范填报,重点强化对救助对象受理登记情况、档案与核对报告关联情况、备案信息管理情况、对象救助措施准确性情况、入户抽查情况等环节的指导,确保救助档案收集填报详细完整,提升救助工作精准性。二是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档案培训。根据各县(市、区)在救助申请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258月以来,已组织召开全市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总结汇报会暨社会救助工作培训会,并选派业务骨干到永春、德化等县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开展培训,2025年以来,市级培训已累计15场次,覆盖10个县(市、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泉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和告知制度的意见》,细化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和告知制度的具体要求

3)针对信访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成立市民政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泉州市民政局信访工作制度》,完善转办工作机制,做好告知群众转办去向等工作。二是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登记、受理、转送、交办群众信访事项。集中整改期以来,已办理信访件14件。

    3.关于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1)针对内部审计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印发《第三方机构参与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引进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参与,对财务收支、贯彻政策措施、经济管理和效益、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在工作中,将审计结果作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逐步提升审计水平。未巡先改期间,已完成对泉州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中心、泉州市殡葬事务中心、泉州民政福利企业中心202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下一阶段,将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着重开展民政重点领域审计,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2)针对财务监督存在盲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泉州民政福利企业中心长期挂账问题正在整改中。二是泉州市殡葬事务中心已完成长期挂账问题整改。三是泉州市救助站已完成长期挂账问题整改四是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并明确将长期挂账作为今后财务检查或内部审计一个检查项目。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市社会福利中心已完成长期挂账问题整改,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长期挂账问题正在整改。

3)针对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能力还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做深日常监督。立足监督职责,常态化参加(列席)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会议,前移监督关口,持续深化与市民政局的全过程监督协同,落实会前从严审核,夯实监督基础;会中靶向聚焦,提升监督精度;会后督改一体,紧盯廉政风险点,强化监督效能的闭环监督机制。二是做准专项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殡葬、救助、养老、慈善等4个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及推动规范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政治监督项目的工作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完善制度机制7项,堵塞管理漏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开展交叉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8方面44个问题。三是加快处置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超期6个月未办结信访件已完成初核。20257月份以来共办结信访举报件或问题线索5,立案11人,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发挥“头雁效应”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51120日组织学习会,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列入11月中心组学习内容,采用集中研讨形式予以补学,全体党组成员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二是规范做好党组中心组年度总结,对照市委部署要求,梳理形成《2025年泉州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汇总表》,保障年度应学内容全覆盖,确保无遗漏。三是年度学习计划明确要求集体学习研讨次数占比不得低于50%,每季度学习研讨不少于一次,2025年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8次,在全年学习总次数中比重超过50%

2)针对工作规则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1110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修订《中共泉州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补充完善讨论和决定民政局党的建设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等方面重大事项。二是制定《泉州市民政局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明确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方案、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等重要事项需经党组研究后再行文印发,进一步规范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的机关党建等内容。

3)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修订《中共泉州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并明确与会党组成员应逐一表决,非党组成员可发表意见,不参与表决;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二是20251110日召开党组会,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明确党组会议研究人事议题,与会党组成员应逐一表决,非党组成员只发表意见,不参与表决;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不提前发言定调。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干部配备管理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1110召开党组会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统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严格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已组织开展自查,除巡察发现4名科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超10年未轮岗交流外,未发现有其他人员有类似情况。三是结合单位岗位实际,适时调配干部。

2)针对编外人员入口把关有疏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服务购买承接方泉州市社会工作协会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对2派遣人员的相关政治、廉洁和保密纪律要求。在今后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服务购买协议中,将派遣人员必须为中共党员,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写入协议二是已根据《泉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规范管理工作指引》要求,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工作。三是已督促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结合在编人员编制情况,确定2名在编人员分别担任会计和出纳。四是已于20251117日至21日组织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专项排查,除巡察指出问题外,不存在签订合同时或购买服务时未明确相关政治、廉洁和保密纪律要求等问题。

3)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对2名干部护照、港澳通行证未集中保管的问题进行核查,通知2名干部分别将护照、港澳通行证上交局办公室统一集中保管,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二是已对3名干部实际出国时间与审批表不一致问题进行核查,向3名干部通报实际出国时间与审批表不一致的问题,提醒遵守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已修订《泉州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制度》。20251121日组织召开学习例会,学习《泉州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制度》《泉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处级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四是用好全市干部因私事出国(境)证照管理系统,对市民政局及直属单位115名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证照拥有情况开展自查,进一步更新干部因私出国证照管理台账,核对证照登记情况,做到证账一致。

    3.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换届选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125日,组织开展市民政局党务工作专题培训,学习党内选举法规,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二是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机关党委对所辖党支部按期换届进行提醒督促,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其做好换届准备,督促提前1个月上报换届请示,推动各党支部按期换届。每年底前填报《党支部换届选举情况一览表》,建立换届提醒台账。

2)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泉州市民政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材料汇编》,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严格遵守发展党员的流程和时间要求,明确刚性时间节点。对机关支部预备期未开展继续教育的党员,机关支部已组织3名党员进行补学,并上交思想汇报。二是运用党员e家建立泉州市民政局发展党员台账,梳理党员发展各环节进度,及时督促提醒各党支部,确保流程衔接高效。三是规范审议表决程序,明确会议表决规则机关党委讨论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印发会议记录样例,完善会议记录,详细记录每个发展对象的审议意见、表决结果。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民主生活会个人材料模版,党组成员均按要求说明拥有房产、投资等个人有关事项报党组书记审核后20251112组织召开中共泉州市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2025125日,组织党支部党务工作专题培训,印发《泉州市民政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材料汇编》,要求各党支部严抓组织生活会质量,刚性约束出席率明确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出席率需达到80%以上,党员因特殊情况请假的,需提前向党支部书记报备,会后3个工作日内补学会议内容。三是印发《泉州市民政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材料汇编》,要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时,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必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把控发言质量,对以建议代替批评的,及时引导纠正。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方面

    1.关于巡察、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未健全的问题

1)针对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度不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未纳入保障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依托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于20258月开展数据比对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联合六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机制》,建立健全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动发现认定保障机制。二是加强基层儿童队伍培训,2025112628日分3期举办2025年泉州市儿童福利业务培训班,邀请儿童福利业务专家教授对全市200余名儿童督导员、县级民政儿童业务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督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展儿童主任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三是加强儿童福利政策宣传,制作《泉州市儿童福利政策》宣传折页,拍摄《护航》专题宣传片在中国民政视频号上播出,通过主流媒体、泉州民政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儿童福利政策,提升公众对儿童福利政策的知晓度。

2)针对编外人员入口把关有疏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1118日组织学习《泉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规范管理工作指引》,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工作。二是已于20251117日至21日组织开展排查,除巡察指出问题外,不存在签订合同时或购买服务时未明确相关政治、廉洁和保密纪律要求等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接收移交的信访反映2件,经分析研判,检控类信访举报反映0件,已办结2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含巡察反馈意见文件、移交问题线索、信访件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共对1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12人,谈话提醒2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巡察整改存在的不足

通过集中整改,局党组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全市一盘棋的意识树得还不够牢固,养老服务领域整改成效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比如,还有5个养老服务设施还未建成投入使用。二是整改成效的巩固提升有待加强。虽已通过举一反三制定出台17份制度文件,但后续跟踪抓落实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针对专项资金发放随意性较大的问题。石狮市鸿山镇长者食堂暂时停止经营。

未完成整改原因:石狮市鸿山镇洪厝村长者食堂因建成后,采取爱心免费的方式,为老人提供助餐服务,导致运营经费不足、服务质量下降,现在运营模式是每月农历初二、十六组织村里的老人集体用餐(约100人),一个月2次。达不到每年100餐的最低要求。

下一步整改措施:近期村党支部、村委会正积极听取村中乡贤、村民意见,着手优化改善运营模式,今后将在老年协会成员的配合下,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研究运营新模式,加强动员宣传工作,尽早让村长者食堂正常运营。

整改时限:20263月。

2.针对项目论证审核不充分。5个养老服务设施计划应于2024年完成,至巡察时仍未落实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审批验收环节受阻。其中2个养老服务设施在建成后,消防验收尚未通过,导致无法开业二是前期手续办理滞后。其中2个养老服务设施土地指标转换、用地审批手续不全和涉及文物保护等根本性问题,导致整体建设周期被拉长。三是建设资金保障不足。其中1个养老服务设施资金尚未到位,造成配套工程停滞,直接影响了项目的启用。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快审批验收攻坚。对完成建设的2个养老服务设施,将积极对接住建、消防等部门,跟进审批意见修改、材料复核及最终报告获取,全力扫清运营前的最后程序障碍。二是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对尚在装修阶段的2个养老服务设施,将督促施工方加快进度,确保按时完工。对配套工程滞后的养老服务设施,将积极协调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完成收尾工程。三是同步筹备运营工作在完成硬件整改的同时,其中3个养老服务设施提前启动运营筹备,包括组建和培训服务团队、制定管理规范、对接第三方运营商等,确保项目一旦具备条件即可迅速投入运营。

整改时限:20266

3.针对财务监督存在盲点的问题。泉州民政福利企业中心、泉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存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挂账。

未完成整改原因:泉州民政福利企业中心部分款项法律追缴程序周期较长、部分涉事主体失联或证据不足,暂无法推进处置。针对其他应付款,历史账务需多方查核资料,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审计结论,正依据结论推进整改中。泉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挂账需查阅原始会计资料,正按有关规定进行梳理。

下一步整改措施:泉州民政福利企业中心、泉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将针对其他应收款,依法推进具备条件款项的追缴工作,依据第三方会计事务所专业意见,对特殊情形挂账按规处置。针对其他应付款,按规定上缴财政;对核算差错形成的挂账,依规调整会计科目。

整改时限:202612

4.针对干部配备管理有短板的问题。4名科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超10年未轮岗交流,20226月以来老区办主任未配备。

未完成整改原因: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目前暂不适宜调整干部。

下一步整改措施:结合我局干部实际情况,适时对在同一岗位任职超10年未轮岗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轮岗交流,配备市民政局老区工作办公室主任。

整改时限:202612月。

下一步,市民政局党组将持续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一以贯之在整改落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一是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切实以巡视整改成果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三是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将加大力度、集中力量,持续跟踪督办落实。同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梳理总结、提升提炼,建立健全机制,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2500611;通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交通科研楼D栋503室,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mzbgs@163.com

 

                  中共泉州市民政局党组    

            20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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