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泉州全面推进养老事业发展
来源 :泉州政务 时间:2019-10-08 10:24 浏览量:


根据20196月老龄事业统计数字显示,全市60岁及以上本地户籍老年人口110.2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14.51%80岁以上老年人口16.2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70%。泉州市共有百岁寿星444名,其中,男性53名,女性391名,全市年龄最大者111岁,是南安市向阳乡卓厝村的林累女士。预计到203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180多万人,呈现出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特点。

面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泉州积极落实养老服务保障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现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养老床位数、医养结合率、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等部分主要指标均走在全省前列。

着力创新创制  提供政策保障

为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事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泉州市相继出台《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规划引领、用地供应、政府投入、税费减免等方面,提出新政策,作出新突破。

放开养老市场  激发民间活力

简化养老项目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取消举办养老机构的资金规模限制、验资报告等6方面前置要求。放开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养老服务,实行同等优惠;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业各项改革试点,积极落实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

全省首创建立养老服务组织孵化基地,于20181017日正式投入运营。目前,已有14家省内外(含2家台湾)养老专业化组织入驻。孵化基地致力于培育和打造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专业化服务组织,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跨县(市、区)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设施。截至201812月,全市12所社会福利中心7所公建民营(2所自营、3所在建),105所乡镇敬老院49所公建民营(6所自营、38所在谈、12所在建)。

加大资金投入  完善养老设施

实行养老服务专项经费保障,同时,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信贷投入,合理确定利率水平、降低融资成本,创新符合本土养老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等途径,努力破解民办养老机构融资难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成鲤城、洛江、泉港、石狮、晋江、南安、安溪、永春、德化等9所社会福利中心(福利院),持续推动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址)及丰泽区、台商投资区、惠安县、德化县社会福利中心(新址)的建设步伐,加快推进全市社会福利中心将实现全覆盖。盘活用好乡镇敬老院,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覆盖率逐年提高。实行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三个纳入”制度(即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内容)。至2018年底,全市44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2055个行政村已建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村级敬老院)1464所、36个街道和重点乡镇已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75个,比2016年底新增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504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8个。

夯实居家基础  推进智慧养老

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制。早在2012年底,我市便已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随后在全省率先推动创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各服务中心(站)通过有偿、低偿、无偿、志愿者服务和商业服务网点加盟等方式,开展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集中用餐等居家养老服务,每年近30万城乡老年人受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更是为老年人及其家属带来极大便利。

有序推进智慧养老服务。2014年我市成立禾康智慧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市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为特困失能、低保、空巢及失独老年人群体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和实体援助服务。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均引进智慧养老服务中心,并为“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基础服务工程。与此同时,我市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日趋壮大。全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共签订协议单位3222家,成立专兼职服务队伍877支,志愿者服务队伍690支。农村居家养老专兼职服务队伍510多支,志愿服务人员2100多人。社工机构开始介入居家养老服务,有力提升城乡居家养老水平。提升服务水平,2018年全市共评出五星级养老机构2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家、农村幸福院12家,四星级养老机构2家、农村幸福院19家。

推进医养结合  着力刚性需求

不断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的步伐。加大融合创新力度,抓好护理型养老床位增长。至20196月,全市共有护理型养老床位18551张,占养老床位总数的46.03%,比2016年底增加16678张,实现护理型养老床位大幅度、跨越性增长。

探索“养中有医”“医中有养”多种模式。鼓励养老机构根据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开办医疗机构,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拓展老年康复、护理等服务项目;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目前,全市已建设医养结合试点单位167家,其中7家被评为省级试点,104家养老机构均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医养结合率100%。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开展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将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提供健康管理、健康检查、预约就诊、慢性病管理等服务。至2018年底,全市已有41.83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家庭医生。为老年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至目前,建档率达到90%以上。对65岁以上老年人、60岁以上计生特殊家庭老人,每年免费提供一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检、健康指导等服务。

提升福利水平  加强权益保障

做好特困老人的兜底保障工作。至201812月,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共5605人,其中集中供养483人,分散供养5122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逐年提高,目前每人每月最低870元、最高1752元。年累计发放救助供养资金2432.80万元。

早在1998年,泉州市率先在全省推行百岁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金发放制度。2013年起,率先在全省将“特困且重度失能老人提供每人每月300元政府购买服务护理补贴”列入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2018年,特困(低保)失能老人护理补助制度全面向“低保、失独家庭中的重度失能老人推行”,并列入常态化工作。近4000名老人受益,发放金额近1500万元。晋江市自20188月开始由财政出资750万元为全市7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长期护理险。12个县(市、区)均建立普惠式的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制度,发放金额每年6317.5万,惠及13万多名老年人,其中泉港区发放范围从80周岁以上老年人扩大到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市12个县(市、区)均已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为80周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不含五保),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高龄补贴。为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实现全覆盖。晋江市购买服务年龄放宽到70周岁。

落实惠老便民各项优待工作。落实60岁以上老年人乘车半价、70岁以上老年人乘车免费的优待规定。其中,泉港区、安溪县60周岁以上,晋江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免费乘车,惠安县将老年人免费乘车区域从县城延伸至乡镇。




(来源:泉州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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