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出台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方案
来源 :南安市民政局 时间:2019-12-27 15:51 浏览量:


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转型升级,鼓励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快速健康发展,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入住率,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新机制,近日,南安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针对采取公建民营模式的乡镇敬老院、养老院及入住老人,出台了相应的补助补贴政策。

此前,南安的乡镇敬老院存在护理水平低、老人不愿入住、床位闲置率高等问题,南安市民政局通过创新发展方式,以市级养老院公建民营为示范,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目前,全市已有6所乡镇敬老院实行公建民营。为进一步补齐养老短板,促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增强老人幸福感,此次通过一次性开办补助,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乡镇敬老院实施公建民营。

据悉,一次性开办补助的对象为采取公建民营方式,通过合同协议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运营权交由企业或社会组织运营的乡镇敬老院、养老院。依据文件精神,乡镇敬老院、养老院公建民营后享受一次性开办补助。在运营方与所属乡镇核定并报市民政局确认床位数的基础上,由运营方投资进行改扩建,增加的床位数按每张床位5000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助,分五年拨付。

同时,为提升养老机构入住率和乡镇敬老院床位使用率,提高困难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加快构建多层次、普惠制的养老服务体系,方案还明确将对符合条件的入住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具体的补助对象为具有南安市户籍,符合入住条件的,自愿要求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并办理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手续、签订养老服务协议、入住至少满一个月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补助标准按照申请对象的人员类别和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实行分类分档补助。对特困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的老人,每月分别给予能力完好的自理老年人500元、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的半自理老年人1000元、重度失能的全护理老年人150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对其他社会老年人,每月分别给予自理老年人200元、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的半自理老年人400元、重度失能的全护理老年人60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

此外,根据通知,社会老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补助期限为5年;特困供养人员由政府托底供养,养老服务补贴的补助期不限;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期限参照特困供养人员执行。




(南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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