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晋江市民政局扎实推进新建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落实落细新建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小区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机制,全面实现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验收合格率、移交确认率3个100%。目前,累计验收新建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95处,覆盖全市17个镇(街道),核验面积3万余平方米。
一、更新制定配建政策,完善“一个标准”。紧扣上级要求和我市实际,先后3次对配建标准、配建流程、配建协议进行调整细化,切实保证政策制定的适应性、时效性和有效性。目前,我市新建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全面实现“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配建标准为每百户40平方米,高于省、泉州市水平。
二、严格执行配建制度,守住“一条红线”。严格落实每百户40平方米配建标准,形成住建、园林、城管、消防等8部门联合规划、联合评审、联合验收制度。如在土地出让阶段,对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提出规划要求;在规划评审阶段,依托“多评合一”平台以及专项文本对设施配建的位置、日照条件、面积达标情况进行复审;在设施验收阶段,联合属地镇街共同对设施门窗、厕所、水电气、无障碍等设施配建情况进行现场核验,确保设施后续使用的便利性。
三、整理完善设施档案,建立“一个台账”。线上,形成《新建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情况一览表》,详列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宗地位置、户数、配建标准、核验面积、使用情况等内容;线下,进行档案记录,有效留存设施规划专本、核验意见书、移交协议等,保障地块养老服务设施从规划到验收、移交的完整闭环。同时,建立定期报备制度,各镇(街道)每年2次将辖区内设施投入使用和运营情况报送市民政局备案,形成动态更新管理机制。
四、督促指导设施整改,落实“一张清单”。建立联合督查机制。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住建、自然资源不定期开展实地督查,及时监管并依法处理不履行无偿交付配建设施约定、不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移交手续不齐全问题37个。落实整改责任清单,对历年已验收的95处养老服务设施达标情况、移交情况、投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排,详细列出7个方面整改工作任务,明确整改时限,按照设施权属补齐相关协议37份。
五、有序推进设施投用,绘制“一张蓝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人为本、保障基本的原则,鼓励通过第三方出资、慈善捐赠、业委会自营等形式有效运营;对面积较大的设施,争取上级和本级资金投入,推动设置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站、长者食堂等;对于面积小且分散的设施,引导镇(街道)根据小区规模和老年人需求,因地制宜设置老年活动中心、共享厨房、日间照料中心等,推动设施有序投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4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