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7-23 15:23 浏览量: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泉治市办20186号)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我局制定《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职能,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泉州市民政局

2019719

 

 

 

泉州市民政局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落实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泉州建设,共同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的社会风尚,切实履行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的职责,现制定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普法责任清单。详细梳理我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并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

二、健全干部学法制度。拟订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专题研究普法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部署学习专门普法材料,以党组中心组学法、集中学法活动(年度课时不少于40学时)、专题法律知识学习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等形式落实干部学法,加强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并将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牵头)

三、坚持规范严格执法。每年开展4次以上集中执法活动,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要求开展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工作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法律问题,将普法贯穿执法全程,使人们群众对法律的认识更为具象、深刻。(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救助管理站)

四、促进法治宣传进基层。在民政工作领域,组织开展送法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法治宣传进基层活动,实施法治宣传“百千万计划”,加快法治宣传活动由“促”到“驻”的转变,每年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社区办、社会救助科、养老服务科)

五、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及时公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信息并予以解读,充分运用现有门户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新旧媒体,充分结合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力量,借助户外LED、横幅、公共交通车载电视等媒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积极向市依法治市办报送普法工作动态,每年报送不少于10次信息。(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共同实施)

六、重点做好主题宣传。制定2019年度法治宣传计划,结合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和社工日、清明节、“六一”节、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制作推送普法宣传资料,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党内法规和民政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了解、学习法律知识。(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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