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934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泉州市民政局 时间:2019-08-01 17:56 浏览量: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9348号建议的答复函


柯跃前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智障人士的养老问题应引起社会的关注》收悉。感谢你们对泉州市老年人和养老服务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提案中的建议对于目前的养老服务事业很具现实意义。我局高度重视对提案的办理工作,实行专题布置、专人负责。现就提案中有关问题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2018年度老龄事业统计数字显示,全市60岁及以上本地户籍老年人口110.2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14.51%。预计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120多万人,呈现出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特点。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建设完善设施,为认知障碍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场所。提案中提到属地养老原则,我市实行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三个纳入”制度(即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内容)。目前,我市44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2055个行政村已建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村级敬老院)1180所、36个街道和重点乡镇已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6个。

(二)落实补贴制度,为认知障碍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保障。提案中提到长期照顾原则,我市着力保障特困失能老年人基本生活,在连续五年为特困失能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建立《特困(低保)失能老人护理补助制度》,从2018年起,低保、失独家庭中的重度失能老年人均可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护理补贴,近4000名老人受益,发放金额近1500万元,市级财政将承担近300万元。晋江市自今年8月开始由财政出资750万元为全市7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长期护理险。同时,市医保局在保障参保人群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的基础上,积极将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实行医保刷卡报销保障。

(三)专项经费保障,为认知障碍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提案中提到长期照顾原则,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均建立了按老年人口数核拨的老龄事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其中市本级财政按每位老年人每年5元标准核拨,各县(市、区)财政按每位老年人每年5-15元标准核拨,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经济保障。2018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用于养老事业的比例高达94%。市、县每年安排近亿元用于老年人高龄补贴、意外伤害保险、特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

(四)引进养老机构,为认知障碍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提案中提到社会支持原则,我市坚持鼓励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养老服务。全省首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孵化基地于1017日正式投入运营,目前,已有14家省内外(含2家台湾)养老专业化组织入驻,孵化基地致力于培育和打造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专业化服务组织,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跨县(市、区)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设施。全市共有6所社会福利中心、21所乡镇敬老院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由养老专业组织参与公建民营。鼓励社会资本、乡贤、慈善组织、宗教组织投资兴建养老机构,目前已建有各类民办养老机构21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继续抢抓机遇,立足实际,统筹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致力我市老龄事业的全面跨越发展。

(一)多方共同探索建设认知障碍人士养老入户试点和机构特殊安置。1.关于试点对象,2018年,我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部分基本养老服务,每人每月20元补贴。在此基础上,我局将联合残联等部门探索对认知障碍人士开展专项试点工作。2.关于服务方式,目前我市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中的福建省尚善养老管理机构和龙人伍心养老机构,专门开发对于认知障碍症、失智等老人的特别护理区域。我们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探索将民政、残联、卫健、教育、人社等部门政策叠加,对认知障碍人士养老的机构建设、专项服务等方面进行扶持。

(二)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示范项目建设,完善养老服务场所。推动省、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项目按照标准建设。至2020年,全市计划建成55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全市街道和重点乡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每年新建150个以上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同时,全市每年将选择5个日间照料中心、5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和5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示范点,通过整合完善服务功能,发挥综合公共服务平台作用,统筹行政资源、社会资源、市场资源等,实现服务效益最大化和服务功能多样化。

(三)实施特困(低保)失能老人护理补贴项目,推行政府购买老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内容以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人和特困重度失能老人为实施对象,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护理补贴。全市符合条件老年人约3000人左右。按市、县(市、区)14分担,市本级负担216万元。省残联还将出台老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政协,对年满60周岁,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开展精准康复服务。晋江市、安溪县作为全省试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专业康复机构购买包括日常生活能力训练、认知能力训练、肢体训练、服务对象筛查与康复评估等服务。市残联在全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持续推动包括智力老人在内残疾老人精准康复服务扎实有效地开展。

(四)完善老年人补贴政策。实现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全覆盖,并逐步提高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对其中的低保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增发高龄津贴,所增发资金市级财政补助每人20元,其余由县级承担。推进高龄老年人保险制度全覆盖,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至少投保费30元,由县级政府组织实施。对百岁以上老年人实施固定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其中市级承担100元,其余由县级承担。逐步提高对困难家庭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从2019年起,对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其中市级承担60元,其余由县级承担。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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