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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泉州市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意见》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民政局 日期:2016-04-26 17:01 浏览次数:

泉民办201658号

关于印发《2016年泉州市民政系统

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市)民政局、石狮市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省、市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示范点:

现将《2016年泉州市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民政局

                                2016年4月26日

  抄送:省民政厅,市委文明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市民政局处级干部。

  泉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印发

2016年泉州市民政系统

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意见

为促进全市民政系统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创建水平,现就2016年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这个根本,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行民政职能,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创建活动,把创建工作延伸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科技创新单位,不断深化拓展创建水平,推进改革,提高行业干部职工精神文明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为推动全市民政事业新发展,为建设“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凝心聚力。

    二、工作重点

以服务工作、奉献社会为宗旨,按照“全行业参赛、抓重点工作、抓示范窗口”的工作方法,开展示范点标准化服务建设,让服务工作更加规范便捷、利民惠民,着力加强优质服务常态、长效机制建设,并向全行业推广,实现全市民政系统行业服务效能和水平整体提升。

    1、加强主题宣传教育实践

精心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生态文明意识。广泛开展“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树文明风”主题活动,强化对民政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文明风尚引导,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服务守则、行为准则、规章制度、行业规范之中,推动标准化服务建设。充分利用《泉州民政信息》、《泉州民政网》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加强同主管文明行业创建工作部门的联系,争取工作支持和业务指导,虚心学习先进行业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政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2、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持续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支持诚信“红黑榜”联合发布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将失信于人、违法案件、处罚事件、违规名单、违法行为、处置事件等信息发布在指定的载体,推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继续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对失德、失信行为进行惩治约束,对违法者进行严厉打击。深化诚信教育实践,组织开展“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做产品”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诚信企业、诚信人物,不断曝光失信败德的典型案例,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强大舆论声势。

3、扎实推进文明旅游工作

强调旅行社的行前教育和导游领队的全程引导职责,增强游客自律;坚持开展面向全体民政干部职工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出国(境)人员专题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健全文明旅游工作机制,完善旅游投诉和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通报等制度;强化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教育,加大文明出行提示引导,曝光不文明行为。深化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深入开展“海丝泉州——为中国加分”主题活动,组织评选最美导游、最美旅客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提升民政干部职工旅游文明素质。

4、大力拓展公益广告宣传

着重在引领、融入、涵养上下功夫,突出思想道德内涵,围绕遵守公共道德规范、体现特色文化、展示文明行业创建成果等内容。利用办公大楼、电梯、会议室、党建室、停车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发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道德模范、传统美德、文明礼仪、生态文明等具有泉州内涵的公益广告。以弘扬“24字”核心价值观为鲜明主题,采取广泛征集、招标设计、委托创作等有效形式,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

5、继续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围绕传统节日内涵,突出闽南地方民俗特色,以历史文化名城、文明城市创建、节日志愿服务活动为重点,开展丰富多采的节日活动、节日民俗、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利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加强宣传弘扬社会新风正气,积极营造尊重传统节日、热爱传统节日、参与传统节日的浓厚氛围。积极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活动,吸引干部职工广泛参与“我们的节日”活动,营造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增进对社会主义道德价值观的认知认同。

6、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

按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加强文明单位常态创建和日常管理,重点抓好道德建设、文明风尚传播、文化体育、优质服务活动和优美环境建设。坚持挂钩联系制度,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开展扶贫帮扶、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文化共建等活动,着力提升创建水平。做好迎接全国、省级文明单位初评的准备工作;做好迎接市级文明单位总评的准备工作;开展新一轮市直机关(县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工作。

7、认真迎接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

开展示范点标准化服务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风;参加省民政厅组织的开展“民政为民暖民心”活动,践行民政为民宗旨,完善落实民政惠民举措。针对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措施,扎实抓好省、市、县三级示范点建设,夯实创建基础,提高示范点水平,扩大示范效应。落实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责任书要求,做好第三季度福建省参赛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泉州市参赛行业届末总评迎检工作。

8、努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根据民政特点,结合当地党委、政府创建的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参加平安(文明)社区、综合治理、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活动,推动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向纵深延伸。把优质服务理念贯穿到各个服务环节和具体工作中,渗透到行业的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班组等系列创建活动之中,激发和调动干部职工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制度建设,立足民政行业的工作职能、工作对象、工作条件,保持优质规范服务常态化,不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和质量。

    9、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标准化服务建设力度,组织4个省级、7个市级示范点开展标准化服务活动,提升民政行业服务效能和水平。省、市级文明单位要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在社会捐助、义务献血、扶贫帮困、文化共建、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中,走前列、做表率。发挥全心为民、无私奉献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培育典型,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形成行业文明创建均衡发展的良好态势。

    10、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采取单位努力创造条件、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形式,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合力推进“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协同做好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文明用网工作,持续配合抓好网络、手机、荧屏、声频净化整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文化氛围。开展结对帮扶互助活动,关爱和保护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为泉州市争创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做贡献。

三、工作要求

1、推进融合。要加强对行业创建工作的指导,推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努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支持主官主责、主管主抓,把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推动落实、一起督查总结,不断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推向深入。

2、健全机制。建立行业服务巡查制度,适时组织参赛单位到先进行业主管单位及基层单位、示范点观摩,促进相互学习。要按时报送相关文明创建活动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建立示范点巡查制度,泉州市创建文明行业办公室将适时进行随机暗访、巡查,掌握创建动态。

3、突出特色。公共服务行业要突出规范服务、优质服务、诚信服务,做到服务礼仪规范、服务网络健全、便民措施落实。要加强基层窗口、基础规范、基本技能三个重要环节的建设,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完善要素、提升功能;熟练业务、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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