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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民政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总结
来源:泉州市民政局 日期:2015-10-29 10:27 浏览次数:

泉州市民政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总结

2012以来,泉州市民政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在福建省民政厅的指导下,按照泉州市委文明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优抚安置、养老助孤、婚姻登记、殡仪服务、福彩文化为重点,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服务行业的文明程度,进一步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2013年8月,泉州市民政系统在文明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中,材料审核和实地测评以满分的成绩,列全市26个参评行业第一名、全省10个设区市(含平潭综合试验区)民政系统参评单位第一名。2014年4月,泉州市民政系统、洛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和泉州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戴方毅分别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2012以来泉州市民政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好学习教育,提高创建文明行业意识

在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中,泉州市民政局始终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全面提高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意识。

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民政干部综合素质。泉州市民政局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中,引导系统干部职工自觉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十八大提出的“三个倡导”,与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与弘扬“团结友爱、开拓创新、拚搏奉献、廉洁自律、勇争一流”的新时期民政精神结合起来,引导干部职工艰苦创业、勇于创优,为民政工作的和谐发展提供保障。针对民政干部各自工作特点及岗位对知识更新的不同要求,举办全市老区办主任、社会组织评估业务员、婚姻登记员、社会工作者等不同类型的专业技能及道德理论培训,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综合素质。2013年7月,泉州市民政局搬迁新址时,形成“用新办公家具是一种形象,用旧办公家具也是一种形象”的共识,除必购部分新家具外,其余全部使用旧家具,节省经费30多万元;局领导不搞特殊化、机关不接受县(区、市)民政局和直属单位的礼物馈赠、不吃庆贺饭的做法,受到各方赞许。

二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增强文明行业意识。在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活动中,泉州市民政局注意探索教育活动的有效措施和方法,把思想道德教育落实到文明行业创建的全过程。根据市文明委的要求,在引导党员干部争当公务员官德建设实践表率者的基础上,积极响应省委号召,开展“学厦航,打造优质软环境”“做文明职工、当文明公民、建满意家庭、创文明科室、争文明单位”活动,倡导爱岗敬业、诚信友善、道德规范,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主题实践活动。2015年3月,市社区办借调工作人员张传枝同志被车撞伤住院后,组织开展“伸援手 · 献爱心”活动,号召全体干部职工踊跃捐款,筹集善款2.4万元。以泉州革命史为载体,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奋斗的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泉州市革命烈士陵园的作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精神教育;2012年以来,全市有15万多人次接受教育。

三是重视道德讲堂建设,按照规定流程开展活动。泉州市民政局把实施文明引导行动中的“文明餐桌行动”、“文明交通行动”、“文明旅游行动”、“网络文明行动”贯穿于道德讲堂的宣讲活动之中。结合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蒋耕霆局长在首堂“道德讲堂”亲自开讲,号召党员干部争当公务员官德建设的表率。为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道德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在设立并完善道德讲堂的基础上,按照“七个一”流程,组织举办《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努力提升文明素质》、《但愿志愿者不是只供观赏的风景》、《当老人倒地之后……》、《从“给环卫工人一个‘爱心休息站’”说开去》等专题讲座;组员参加《传统儒家思想及其现实意义》、《叶飞将军的革命事迹》、《陈其伟的先进事迹》等专题讲座。2012以来,泉州市民政局机关干部职工,直属单位正、副职干部,各级文明单位职工共830人次接受宣讲教育,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真正受教育,认识上真正有提高,实践上真正讲道德。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文明行业创建责任

领导是关键,机制是保障。在局领导变动的情况下,及时调整充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党组书记、局长蒋耕霆任组长,担负文明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一是积极配合,齐抓共管。泉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积极配合,齐抓共管,从组织和制度上保证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市局直属窗口单位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主动配合,积极做好文明行业的创建工作。围绕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两方面的问题,驻泉州市民政局监察室经常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自查自纠,查找和梳理本单位在履职尽责、遵章守纪、诚实守信、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效能、行为举止、践行承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

二是召开会议,部署任务。始终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在局领导办公会上听取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创建工作规划,检查创建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召开全市民政系统省、市、县级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示范点负责人会议,就如何贯彻执行省文明委的《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方案》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文明行业创建的工作职责和目标要求,落实会议提出“高度重视、对照标准、认真检查、迅速整改”四项要求,做好迎检充分准备。

三是制定规划,确定责任。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中,泉州民政局积极与市文明委签订创建工作责任状,按照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机制,分别与省民政厅、各县(市、区)民政局签订责任书,制定文明行业创建规划和年度计划。同时,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列入民政系统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考评与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意识。2013年,在“五评机关”活动中,泉州市民政局以90.30的综合得分,在全市62个单位中名列第22名,上升幅度较大,受到市直党工委的通报表扬。

三、创建目标明确,文明行业工作重点突出

在创建活动中,泉州市民政局始终坚持以“文明行业”为抓手,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推动力,以“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为主要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在窗口行业管理、诚信建设、优化服务环境等方面下功夫,强措施,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中,泉州民政局注意发挥带头作用,从建章立制入手,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绩效考评,制订并实施《泉州市民政局机关工作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八项守则》、《泉州市民政局机关、直属单位反腐倡廉“六个机制”主要任务分解立项方案》,深入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抽查政风行风工作情况,发现问题,限时整改,较好地规范民政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同时,主动与新闻媒体建立监督网络,设立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畅通群众诉求渠道。2012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除积极参与当地纠风部门及各种媒体组织的现场接访外,党组书记、局长蒋耕霆还亲自带领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深入各县(区、市)现场办公,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通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联系2014年,经综合考评,泉州市民政局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排名从2012年的全市倒数第五名跃升为2013年的第五名。

(二)加强诚信建设力度,规范文明行业行为

一是建立管理制度。在行业文明创建活动中,泉州民政局十分关注行业服务管理,把婚姻登记、殡仪服务、救助管理、社会福利等窗口单位作为重点,实行文明服务承诺制,各窗口单位按规定上墙公布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时限、工作流程、投诉电话等项目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失职追究和公开办事等项制度,坚持窗口人员挂牌上岗,设立岗位监督台,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泉州民政机关严格执行“日考勤、季评议、年述职、定期考核”四项制度,认真做好绩效评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注重服务效能。泉州市民政系统服务窗口单位本着优质服务、提高效率、规范运作的原则,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审批服务项目进行流程改造,优化、减少作业环节和工作时限,做到能简则简,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率。泉州民政局审批科先后将社团申请筹备时限从60天压缩为20天,将申请登记的承诺时限从30天压缩为15天,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的承诺时限从60天压缩为20天,将收养登记的承诺时限从30天压缩为10天,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加强殡葬管理,巩固火化成果,全市火化率达99.2%,火化区火化率达100%;全面实行对“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全免制度。

三是开展优质服务。以转变服务态度为突破口,认真贯彻“马上就办”精神,为当事人提供“四优服务,做到五个好”,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好评。2012年,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泉州市殡葬管理所、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泉州管理站站长黄蔚青被民政部分别评为“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南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5个单位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科员康桂兰2名个人受到省民政厅表彰2013年10月,泉州市民政局、晋江市民政局组队赴驻军导四旅部队为5名军休干部当场办理接收安置工作,现场解释相关政策,达到“三满意”(即本人满意、移交单位满意、接收单位满意),受到部队首长的高度称赞。

(三)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改善办公环境。泉州民政局把文明行业建设作为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民政形象的重要工作,不断加大文明行业建设投入,为适应现代化办公需要,提高办事效率,尽最大努力改善机关工作条件,投入70多万元改善机关内部局域网,逐步与省民政厅、各县(市、区)民政局联网,建设统一的信息网络平台,实现“电子民政”和“数字民政”。同时,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处、社会福利中心、救助管理站、殡管所等窗口单位办公设备和服务设施,努力创造绿化、美化、净化、优美工作环境,据不完全统计,先后投入文明行业建设经费350多万元2013年,搁浅9年的永春县殡仪馆,各项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填补了全市唯一的“空白”。

二是开展志愿活动2012年3月,泉州市市府办、泉州市民政局联合组织志愿者赴市福利中心“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行动”,与孤残儿童同游戏共欢乐,并送去2万元的爱心物品。2013年1月,为响应武警泉州市边防支队、海峡都市报和石狮团市委联合发出“为阿西藏胞打口井”的爱心倡议,蒋耕霆局长捐出1个月工资6423元,表达了一名援藏干部对第二故乡的浓浓心意。2013年3月,泉州市民政局组织市直文明单位,省、市级行业文明示范点,创先争优服务窗口等14名志愿者参观《雷锋精神在福建》图片展,并就如何“弘扬雷锋精神  倡导文明新风”进行现场交流2014年5月,泉州市市直机关文明办组织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老龄办等7个单位赴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开展“关爱孤残儿童”志愿服务活动,为24名智障儿童送去募捐的4.6万元善款。2012年以来,泉州市民政局组织60余名学雷锋志愿者赴泉州宏福园、泉州市革命烈士陵园义务植树、平整草坪,开展植绿护绿服务活动,强化生态环保意识。目前,泉州市民政局学雷锋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单位总人数的44.4%,并有一支由5人组成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队伍和一支由13人组成的市民文明巡访团队伍

三是履行社会责任。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民政系统“走千户”活动、泉州市“下基层”活动精神,泉州市民政局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工作,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争创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3月,泉州民政福利企业管理站等5单位被评为“泉州市第五届市直文明单位”7月,泉州市民政局被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军区评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10月,泉州市红梅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泉州市仁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分别被授予第一届全国“敬老文明号”首届泉州市“敬老文明号”称号2014年4月,泉州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等11个单位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15年5月,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泉州市民政局市民文明巡访团、泉州市老龄办助老志愿服务队和泉州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干部苏森丽、鲤城区社会福利院副院长陈其杰,分别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6月,泉州市老龄办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积极开展“走千户、进百院、访实情、解民忧”活动。泉州市民政局在2012年2月25日召开的全市民政老龄残联工作会议上,把“走千户”活动作为推进“下基层”活动的重要内容,提出民政工作实现“四个新发展”,构建“六个平台”,号召各有关部门要顺应社会发展新格局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并结合全市开展的“增强忧患意识,推动长远发展”的大讨论活动,围绕惠民利民、注重民生这一主题,就“如何提高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利用率、怎样帮助低保户中的特困户脱贫、如何支持民营企业兴办养老机构”等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并形成9个调研课题。2014年6月,开展进村入户挂钩帮扶软弱涣散党组织——南安市东田镇雪峰村的整顿工作。扎实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2012年,泉州市民政局以结对帮扶为目标,以“联一帮二带三”为载体,与德化县盖德乡等6个单位进行结对帮扶,深入开展机关党组织与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党组织联创联建,切实回应和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切的生产和生活问题。安排局领导干部挂钩联系10个村、10户贫困户,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方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切实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履行社会责任,泉州市民政局与德化县盖德乡3户特困户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书》,在3年内每年为每户特困户提供3000元的帮扶资金用于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和子女就学2014年,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根据德化县龙门滩镇大溪畲族村的实际需要,下拨帮扶资金5万元、进村入户慰问3名困难党员,帮助大溪畲族村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协同开展“规范交通行为,倡导文明新风”专项整治行动。2012年以来,泉州市民政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交通管理力度,组织92人次党员干部参加公共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活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2014年1月,泉州市救助管理站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规范交通行为  倡导文明新风”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创新工作方法,购买社工服务项目”、“联合社会力量,共同发起暖冬行动”、“开展社工服务,让流浪孩子回校园”、“做好救助工作,参与敬老文明创建”等系列活动,解决严重影响城市文明现象、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安全、严重影响城市管理水平的“三拦”现象,同时不断完善“送救助站后的具体处置方案”。

四、正视存在问题,谋划文明行业工作打算

泉州市民政系统在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与上级的要求,与其他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县(区、市)民政部门、市局直属单位的创建活动进展不均衡,个别单位领导及窗口服务人员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活动力度一般化,取得的成效不理想

今后,泉州市民政系统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对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领导,深化创建措施,创新创建内容,努力推进民政系统文明行业和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加强创建工作领导,落实创建工作责任。继续坚持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创建工作规划,检查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同时,把创建工作列入民政系统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考评与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

二是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迎接新的指数测评。召开民政系统省、市、县级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示范点负责人会议,对如何贯彻执行省文明委《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方案》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迎接新的测评。

三是针对测评存在问题,组织进行重点整改。为更好地完成新一轮全省文明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工作,推动行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和行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针对往届测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组织对4个省级、7市级文明行业示范点进行重点督查

四是发挥媒体引导作用,提高工作效率水平。继续通过《泉州市民政网》等网站,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交流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经验,拓宽工作渠道,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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