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妇女“巾帼建功”领导小组
关于对泉州市级及以上“巾帼文明岗”进行
复 查 考 核 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妇联,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妇工委,市直机关妇工委,市妇女“巾帼建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今年是“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20周年。20年来,在各级“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的引导下,广大城乡妇女踊跃参与创建活动,充分调动了广大妇女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积极性,激发了蕴藏在妇女群众中的聪明智慧和创造活力,培育了一大批优秀女性人才,促进了行业文明建设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在推动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对“巾帼文明岗”的科学、规范管理,加大监督力度,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探索新办法新路径,提高“巾帼文明岗”创建水平,推进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根据省“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及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市市级及以上“巾帼文明岗”进行复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全国、省级和市级“巾帼文明岗”。
二、检查内容
1.基本情况:全国、省、市级“巾帼文明岗”的数量;是否符合全国、省、市级“巾帼文明岗”建岗条件;由于机构变动等原因有多少单位更名、自动摘牌等。
2.主要做法:是否从本行业、本系统、本岗位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创建目标、措施,有严格的管理、监督机制和完善丰富的创建资料及先进的档案管理制度;在不断拓宽创建领域,推进“巾帼文明岗”创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女职工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比赛)、岗村结对、爱心奉献、社会公益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3.主要成效:“巾帼文明岗”在行业建设和发展方面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
4.存在问题:有无发生违法、违纪、责任事故及被群众检举投诉等现象;在创建活动中存在哪些需改进的地方。
5.今后打算和建议。
三、检查方式
1.自查。各单位对市级及以上“巾帼文明岗”进行自查,填写《巾帼文明岗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巾帼文明岗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形成自查报告。
2.抽查。省、市“巾帼建功”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巾帼文明岗”创建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时间
自查时间:2017年8月21日~9月30日。
抽查时间:具体时间另定。
五、具体要求
1.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严格把关,杜绝走过场,确保“巾帼文明岗”的先进性。自查结束后,将《巾帼文明岗自查情况登记表》、《巾帼文明岗自查情况汇总表》和自查报告(纸质各一份,加盖公章)于9月20日前报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莉莉,联系电话:0595-22289590,电子邮箱:qzszjgfgw@163.com。
2.持续推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经验,查找问题,按照新形势新要求制定新的活动规划和措施,推动创建活动创新发展。对检查中发现的好典型、好经验及时总结、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予以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撤销其称号并摘牌。
附件:1.巾帼文明岗自查情况登记表
2.巾帼文明岗自查情况汇总表
泉州市妇女“巾帼建功”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9日
附件1
巾帼文明岗自查情况登记表
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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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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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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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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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工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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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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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数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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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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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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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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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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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评分办法 |
自查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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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流 服 务 25分 |
1、有明示于众的创岗标志,将文明岗创建目标进行有效公示。 |
3分 |
有宣传公示栏(1分)、文明岗创建目标得到有效公示(2分)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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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开办事流程和服务承诺,有相应的便民服务措施,公布监督电话,及时处理改进群众反映的服务质量问题。 |
7分 |
公开岗位办事流程和服务承诺(2分)、公布岗位监督电话(1分)、有投诉处理制度或流程(2分)、设置服务对象意见箱或投诉意见本(2分) |
查台账,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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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岗位环境整洁卫生,标识清楚醒目,各项服务设施齐备、功能完善、运转正常。 |
3分 |
岗位环境整洁卫生(1分)、指示标志清楚醒目(1分)、各项服务设施齐备、功能完善、运转正常(1分)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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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开展提高岗位人员综合素质的各类培训和竞赛活动,鼓励引导岗员积极参与各类竞技活动,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 |
5分 |
在岗位内部组织开展过各类培训(2分)、开展竞赛活动(2分)、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1分) |
查活动记录、照片、视频、总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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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会责任意识强,积极组织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岗村对接”,助学、帮困等公益活动。 |
7分 |
积极组织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岗位女性参与率达90%以上(2分)、开展“岗村对接”(2分)、助学帮困等公益活动(3分) |
查活动记录、照片、视频、志愿者证书等 |
|
一 流 管 理 25分 |
6、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单位负责人分管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 |
3分 |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2分)、指定单位负责人分管文明岗创建工作(1分) |
查台账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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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将文明岗创建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创建工作。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
5分 |
创建活动有纳入到单位建设的整体工作计划中(2分)、文明岗创建活动经费能得到保障(2分)、有文明岗创建的专项经费(1分) |
查台账文件、查创岗经费支出及报销凭证、相关批示、文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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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落实激励措施,将对文明岗的奖励纳入本单位奖励机制,与入学深造、晋级晋职等挂钩。 |
3分 |
有创岗激励措施或制度均得满分(3分) |
查阅有关的制度、规定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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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岗位管理规范,有创建目标、创建方案及相应的内部管理机制。有计划、有总结,有创岗实况记录。能及时总结和提升文明岗创建质量。 |
7分 |
有清晰的创建目标(1分)、有具体的创建实施方案(2分)、有配套的管理机制或措施(1分)、有年度创建工作计划(1分)、有创建工作总结(1分)、有创岗实况记录(1分) |
查台账、计划、总结材料等,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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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来搭建文明岗的内部交流平台。档案健全,资料齐全(创建过程中的有关文件、图片、实物、原始记录等资料保存完好)可用Ppx档案。 |
7分 |
通过宣传栏、内刊、qq、微博等任何一种方式搭建内部交流平台、全国岗要制作宣传的VCD或Ppx(3分) ;档案归类有序,各环节资料基本齐全(4分) |
查台账,看交流记录,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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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流 人 才 25分 |
11、广泛开展创岗交流,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创岗经验。在岗位成员中普及巾帼文明岗创建知识。 |
4分 |
岗位成员参加过创岗工作专题培训(2分)、与其他单位组织过行业结对交流活动(2分) |
查阅创岗培训记录、结对交流材料、照片等,提问管理办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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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大力倡导岗位成才,提高妇女整体素质,积极组织岗位成员学习各类管理和业务知识。 |
5分 |
组织开展管理、技能、业务知识学习,且岗位女性参与率90%以上(3分)、有岗员参加过文化知识、业务技能或继续教育等外部培训(2分) |
查阅内部学习记录、外出培训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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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岗位成员积极钻研业务、服务优质、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度,业绩显著,涌现出岗位能手、服务明星、巾帼建功标兵、优秀人才等。 |
11分 |
有成员获得本单位岗位能手、服务明星、考核优秀等荣誉的(3分);获得本系统或省级以上荣誉的(3分);岗位服务质量在行业中的口碑和信誉良好(3分)、未出现对岗员服务态度的有效投诉(2分) |
查台账、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亮服务对象投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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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岗位成员显著成长、成才,具有典型事迹或案例。 |
5分 |
具有岗员成长、成长或受提拔的典型案例或事迹(5分)或创岗集体被授予了省级以上荣誉 |
查单位内部案例、提拔文件或相关奖励文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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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流 业 绩 25分 |
15、本岗位在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量指标考核中名列前茅,各项任务条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有创新, 服务有亮点。 |
15分 |
在单位或同行业考核中获得优秀(10分);保质保量 完成工作任务(5分) |
查台账、荣誉证书或表 彰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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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创建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新闻媒体宣传表扬或 正面报导等荣誉的。社会评价好。 |
10分 |
近三年内创建工作得到市级媒体报道(5分);得到省级媒体报道(8分);得到国家级媒体报道(10分) |
查看视频、报刊杂志或网络报道等,以最高级 别媒体报道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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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20分 |
巾帼文明岗在省级和全国会上经验交流 |
10分 |
在省级会上交流(5分);在全国会上交流(10分) |
创建单位提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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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论文被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或具有发明创造成果的 |
10分 |
在省级媒体发表论文(5分);有发明创造成果(10分) |
创建单位提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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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单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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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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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票 否 决 |
本岗成员中有违法违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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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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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受群众检举,经核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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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风评议、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各种检查中不合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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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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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女性人数不达5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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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领导中没有女性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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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人数少于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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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巾帼文明岗自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级别 |
原岗位名称 |
现岗位名称 |
被授予 时间 |
是否保留 |
考评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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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不保留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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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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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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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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