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9-0300-2014-00059
    • 备注/文号:泉民保[2014]6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4-25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转发《2014年全省救助管理机构行风建设重点选题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4-25 00:00
     

    泉民保〔201465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转发《2014

    全省救助管理机构行风建设重点选题

    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救助管理站:

    根据省民政厅闽民福〔201415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全省救助管理机构行风建设重点选题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和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抓好评议重点,按照步骤和方法,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围绕今年的救助管理机构行风建设重点选题,扎实开展评议工作。各阶段的评议情况要及时报送市局社会救助科,并抄送驻市民政局监察室。

     

    泉州市民政局   

     2014425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

    2014年全省救助管理机构行风建设

    重点选题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民福〔2014155

     

    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2014年全省救助管理机构行风建设重点选题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民政厅  

       201449 

      (此件主动公开)

       

     

     

     

     

    2014年全省救助管理机构行风建设

    重点选题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深化、持续深入抓好救助管理机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提高全省救助管理水平,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省救助管理工作实际,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切实维护救助对象合法权益为目的,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促进救助管理机构政风行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靠人民群众,以群众直评为主要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救助管理机构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二)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合理运用评议结果,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公信度。

      二、评议的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今年政风行风评议的重点对象仍然是全省各级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站负责人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一责任人,救助管理工作业务部门为民评的具体牵头单位。

      (二)评议内容

      1.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按照提升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优化美化社会发展环境紧密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2.是否依法履行职能,切实维护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是否公正、文明开展救助;是否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将救助管理工作有关制度上墙;是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对求助对象认真甄别适时救助,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问题。

      3.是否继续巩固开展流浪孩子回家、回校园专项行动,是否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炎夏送清凉活动,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4.是否对救助对象、民评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并按规定的时间反馈整改结果。是否对“政风行风热线”等载体上的举报投诉是否能认真受理,积极整改,并是否由主要领导上线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5.是否清正廉洁,有否存在以权谋私、侵害救助对象利益等问题。

      三、评议的步骤和方法

      (一)评议步骤

      今年全省救助管理机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大体上分五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43月上旬至4月下旬)。省民政厅已于 327召开的全省救助管理工作会议上,对全省救助管理机构行风评议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设区市民政局(含平潭,下同)要根据会议精神和本方案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救助管理机构民评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深入进行动员部署,发动救助管理机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倡导新风尚,强化以人为本的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技能,努力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

      2.查找问题阶段(20145月上旬至7月中旬)。各级救助管理站要通过邀请媒体采访、举行“开放日”活动、召开不同对象座谈会、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组织民评代表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设区市民政局于 720日前 将本辖区救助管理机构查找问题汇总(见附件)后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分别报省厅民评办和救助管理总站。

      3.落实整改阶段(20147月下旬至9月上旬)。各救助管理站领导班子对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整改计划和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在此基础上要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各设区市民政局要组织对本辖区内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各单位整改结果汇总(见附件)后,于 820日前 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分别报省厅民评办和救助管理总站。

      4.抽查评议阶段(20149月中旬至10月下旬)。各设区市民政局要组织民评代表对当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抽查,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查看、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对本辖区救助站行风建设情况及主要负责人进行评议。省厅将组织行评代表对部分救助管理站进行抽查。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站要认真做好“面对面”评议活动准备,积极配合各级纠风部门的“面对面”评议活动,主动接受质询、点评,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5.总结通报阶段(2014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选题评议的总结工作。设区市民政局于 1120日前 将评议活动中查找的主要问题报表(见附件)和工作总结,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形式分别报省厅民评办和救助管理总站。省厅对各地开展民评工作进行汇总,对评议工作抓的不紧、成效不明显的救助管理站进行点名通报,对群众满意度高,评议成绩突出的救助管理站进行表彰,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并于201412月中旬将全省行评工作总结上报省政府纠风办。

      (二)评议方法

      全省救助管理机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加强指导、综合评议的办法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采取组织评议和民主评议相结合、公开评议与代表评议相结合、自查自评与抽查评议相结合。民主评议工作总体上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抽查评议、总结通报五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持续时间与工作内容,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内容可穿插进行,做到有机结合、相互衔接、效果明显。

      四、评议的措施要求

      (一)创新理念,丰富救助文化内涵。要结合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并倡导救助机构文化建设,以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为立足点,创建各具特色的救助机构文化理念,丰富和提升救助工作文化内涵,创新主动救助、关爱救助、亲情救助内容,推动救助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依法救助,切实维护合法权益。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重点围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发生恶劣影响问题等,进一步深化流浪孩子回家、回校园专项行动,主动开展寒冬送温暖、炎夏送清凉活动,大力公开救助政策、救助内容、教育矫治结果等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维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标本兼治,建立救助长效机制。2013年全省救助管理机构首次纳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行列,在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站共同努力下取得实效,省政府纠风办在2013年度福建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通报(闽纠办〔20142号)中,按照综合评议结果排序,公共服务类中省民政厅得分名列第一。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更加奋发努力,以饱满的热情、创新的举措、扎实的工作,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动救助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全省各级救助管理机构既要集中精力开展救助专项行动,又要强化做好日常预防工作,尽量减少新流浪人员的出现;充分发挥现有救助保护工作体制和救助服务网络优势,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健全跨省接送机制和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救助机制。要切实指导乡(镇)、村(居)积极做好源头治理工作,加强监护监督和家庭教育指导,建立长效预防机制。

      (四)完善设施,不断提高救助水平。按照民政部救助管理机构等级站建设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救助站基础设施、业务设施等各项配套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设施建设,规范救助服务场所,构建良好的受助环境,办公场所和服务环境布局合理,优美整洁、秩序井然。不断健全完善服务规范,增强主动救助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建设一支优秀的救助管理机构干部职工队伍。

    省救助管理总站联系人:甘建意,电话:0591-87676185,电子邮箱:694460128@qq.com

     

    附件:市救助管理机构行风建设重点选题评议工作查摆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  

     

    附件:

     

        市救助管理机构行风建设重点选题

    评议工作查摆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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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省民政厅。

    泉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44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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