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9-0300-2015-00023
    • 备注/文号:泉民办[2015]5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5-19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泉州市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5-05-19 00:00
     

    泉民办〔201558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泉州市

    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市)民政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5年泉州市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民政局

                                       2015 年5 月18

     

      抄送:省民政厅,市委文明办、市直党工委、市府办系统党委、

            市老龄办,市局党组成员,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

      泉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5 年5 月18 印发

    2015年泉州市民政系统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新一届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及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起始年,全市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特别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抓手,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道德建设,拓展创建载体,培育创建品牌,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思想觉悟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为泉州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推动全市民政事业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一、立足巩固提升,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1、实施新一届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划。坚持平常抓日常抓,把创建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转化为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项目,着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持续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2、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机制化、常态化。借鉴、吸纳部门、基层创文明城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督促各县(区、市)民政老龄部门建立健全创文明城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常态化,促进城市文明建设上新台阶。

    3、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整合各类资源,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创文明城工作的宣传教育,营造人人讲文明、从点滴做起的浓厚氛围,提升公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度,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成为一种自觉和习惯。

    4、做好年度测评迎检工作。全力做好中央文明办组织的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检工作,推动县(区、市)民政老龄部门做好全市文明程度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年度测评工作。

    二、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坚持学用结合、知行统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使系统干部职工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2、坚持全民普法、以德养法。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文明创建内容,做好普法教育工作。坚持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结合村(居)换届选举,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市民公约。

    3、发掘道德模范,加强举荐。充分发掘、加强举荐,做好第五届全国、第四届福建省道德模范推荐工作,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把“人品孝行”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考核依据,确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4、学雷锋为人民,传承精神。开展“学雷锋,真情服务为人民”主题活动,传承焦裕禄、谷文昌精神,激励干部职工立党为公,忠于职守,建功立业。充分利用学雷锋纪念日、植树节、国际志愿者日等节日,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5、讲文明树新风,遵德守礼。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利用办公大楼、电梯、会议室、党建室、停车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置创意好、感染力强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引导人们崇德向善,文明有礼,为实现“中国梦”凝聚强大正能量。

    6、“我们的节日”,突出内涵。围绕春节之喜庆、清明之缅怀、端午之追忆、中秋之团圆、重阳之敬老,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注重突出文化内涵、吸引群众参与、扩大活动影响,形成节俭、公益、敬老、绿色的节日氛围。

    7、完善诚信践诺,强化监管。充分利用公共信息平台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公开承诺、践诺行动、群众评议、整改反馈、责任追究等措施,打造一支务实、诚信、廉洁、高效的群众满意的民政服务队伍。

    8、加强社会教化,小处着手。深化“做一个谦恭有礼的泉州人”等主题活动,推进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礼仪等实践活动,倡导勤俭节约、绿色健康的生活习惯,落实丧事简办,推动移风易俗,让文明行为在潜移默化中滋养。

    9、传播主流价值,弘扬正气。进一步加强网络文明传播工作,扩大志愿者、评论员队伍,增加网络原创作品,利用微博、微信、QQ群、手机报等新媒介传播主流价值、弘扬新风正气。建立落实监督激励机制。

    三、夯实基层基础,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做好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申报,参加新一届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届中自评、初评;加强创建指导和日常管理,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常态化;深化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拓宽共建领域,丰富共建内容。

    2、持续文明行业创建。深入开展“创文明行业 · 建和谐海西”竞赛活动,规范服务标准、完善服务功能、简化工作流程。选送行业竞赛活动示范点,引导参赛行业落实优质服务、便民利民措施,组织观摩交流活动,提升服务水平。

    3、开展挂钩帮扶活动。以培育乡风文明为重点,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化市级以上文明单位与农村结对挂钩帮扶活动,推进城乡精神文明一体化建设。

    4、构建文化服务体系。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校外活动场所的公益性服务,提升公益性文化单位服务能力,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评内容,着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四、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

    1、完善制度平台建设。加快推动志愿服务记录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志愿者星级认定、嘉许和志愿服务回馈等制度,使记录信息与升学就业、公务员考录、享受公共服务、志愿者评选表彰挂钩,激发民众参志愿服务的热情。

    2、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组织以帮助困难群众为主要对象的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征集、选树、扶持志愿服务项目、团队典型,培育志愿服务品牌。

    五、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做好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关心留守、孤残及流浪儿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坚持立德树人,组织好清明网上祭英烈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确立爱国、诚信、孝敬、勤俭等道德规范。

    2、做好管理教育工作。引导福利院、救助站等服务窗口做好未成年人的管理教育工作,提供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等服务。组织受助未成年人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

    3、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室)建设,抓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师资及社区专业志愿者培训。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20个城市社区未成年人文体活动设施场所的为民办实事项目。

    六、持续推进文明和谐机关建设

    1、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不断强化对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有效发挥群团组织在创建和谐机关中的优势和作用。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在职员工住院医疗互助、生日送礼物、节日送祝福等关心关爱主题活动。

    2、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创新活动载体,组织规模小型多样、干部乐于参与的文体活动;组织富有民政特色的业务知识技能竞赛、“美丽民政”摄影展等文化活动,使干部职工队伍充满生机活力,促进机关文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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