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9-3000-2020-00019
- 备注/文号:泉民管〔2020〕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08
各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社工机构: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泉委办发〔2013〕9号),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引领作用,促进我市社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建泉州市社会工作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谨的工作作风,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
(二)秉承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热爱社会工作事业,遵守社会工作职业规范,熟悉社会工作法规政策以及社会工作培训、督导和评估等有关工作,在社会工作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身体健康,能够参加社会工作相关业务活动。
二、专家权利
(一)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决策咨询审核工作,并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建议;
(三)获得政府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了解我市社会工作方面的法规、政策及行业发展动向;
(四)提出相关课题立项申请或建议,开展课题研究。
三、专家职责
(一)参与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开展社会工作相关的课题调研,提出建议和方案,为政府部门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二)接受政府管理部门委托,参与本市社会工作培训、咨询、交流、项目督导、评估、社会工作规范指标等评审工作,推进我市社会工作发展与创新;
(三)收集整理各地社会工作建设与管理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信息宣传与服务。
四、专家库组织形式
(一)专家库成员组成
1. 社会工作管理专家。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农业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局、城市管理局、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残联等政府部门及群团组织中从事社会工作相关工作的业务骨干。
2. 社会工作理论专家。省内高专院校相关专业教授、专家。
3. 社会工作实务专家。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从业人员,且近3年参与过至少3个不同实施地域(非同一社区)或项目领域的社会工作相关的服务、评估等项目管理工作;“三社联动”试点项目实施效果良好的所在社区工作者。
(二)专家库成员的聘任及管理
本次征集采取申报推荐、资格审查、社会公示、入库备案4个程序,聘为泉州市社会工作专家库的专家,由我局发放聘书,专家库专家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续聘任。
专家库成员表实行动态管理,成员的单位、职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出现变更,或因故不能正常履职,应及时报我局进行更改。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民政局社管科(社工科)负责。
五、其他事项
各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社工机构对照条件,确定本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单位可推荐1-2名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候选人,于8月10日前将《泉州市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至市民政局社管科(社工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杨雅菁 联系电话:22500679
电子邮箱:qzshzzglk@163.com
邮寄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幢509室
泉州市民政局
2020年7月8日
附件
泉州市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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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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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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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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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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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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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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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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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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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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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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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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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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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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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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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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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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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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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 专家 (评委)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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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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