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民生保障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加快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进程,切实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根据我市“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我市通过法定程序选任的城市社区党组织、居
民委员会中的专职成员(以下简称社区“两委”),以及由市、县(市、区)统一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事城市基层党建、社区管理服务的全日制城市社区工作人员。
二、岗位等级
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我市社区工作者岗位分为正职、副职、委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等四类。各岗位按照社区工作者在社区累计工作年限设置相应等级,正职为7-18级,副职为5-16级,委员为3-14级,其他工作人员为1-12级,每一等级对应相应薪酬系数(详见附件)。
三、薪酬水平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起始标准:正职岗位按照不低于当年度县(市、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新入职的大学专科毕业生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应发工资90%的比例执行,副职、委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等三类岗位人员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执行,并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普调增资情况同步联动调整。
社区工作者具体薪酬计算公式为:
当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新入职的大学专科毕业生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应发工资×岗位执行比例×岗位等级对应的薪酬系数。
四、薪酬结构
社区工作者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和绩效报酬两部分组成。交叉任职人员按照“兼职不兼酬、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薪酬。
基本工资占薪酬总额的70%左右,按月发放,并随着岗位变动、工作年限增加、受教育程度和相关专业水平提高等情况相应调整。
绩效报酬占薪酬总额的30%左右,包括绩效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等,可按月、季度、年度发放。绩效工资发放时根据社区工作者岗位、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等次情况,合理拉开差距,具体考核办法和发放方式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五、薪酬管理
1.社区工作者参照《泉州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及薪酬系数对照表》(附件)完成首次套改。套改后,累计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起晋升一级;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年度不能计算为晋升等级的年限。社区工作者岗位发生变动的,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按社区工作累计年限套入相应的薪酬等级。工作年限核查认定由街道(乡镇)负责。
2.社区工作者受教育程度可分为大专及以下、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大专及以下为基础,在本岗位等级范围内,相同社区工作年限的社区工作者,取得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在原岗位等级基础上分别高定1个、2个、3个等级。只取得本科、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社区工作年限分别视同增加1年、3年、5年。
3.鼓励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考试。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在原岗位等级基础上分别高定1个、2个、3个等级。
4.社区工作者在任职期间获得功勋荣誉、国家级表彰奖励、省部级表彰奖励的,在原岗位等级基础上分别高定3个、2个、1个等级。已达到最高岗位等级的,以及所在社区获得全国、省级荣誉称号的社区工作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发放一定数额的奖励。
5.通过选任方式配备的社区工作者,从当选次月起按岗位等级对应的标准发放薪酬。通过招聘方式配备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试用期期间薪酬按拟定岗位等级薪酬水平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岗位等级确定薪酬。
6.本办法实施前,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社区工作者,其退休待遇由原渠道解决。
六、其他待遇
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依法同所在街道(乡镇)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和规定,由所在街道(乡镇)统一办理社会保险,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单位缴纳部分根据县(市、区)、街道(乡镇)财力确定负担比例。社区工作者享有体检、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七、经费来源
社区工作者基本工资部分由各县(市、区)、街道(乡镇)财政按比例统筹负担,列入财政预算;绩效报酬部分根据县(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财力确定负担比例。
各县(市、区)应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管理办法并完成套改工作。本办法出台后,社区工作者原薪酬高于调整后薪酬的,保留原薪酬待遇水平不变。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以及各地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泉州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及薪酬系数对照表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7日
附件
泉州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及
薪酬系数对照表
岗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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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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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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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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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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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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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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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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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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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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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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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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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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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0年
|
34年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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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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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级
|
25-27年
|
31-3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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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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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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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4年
|
28-30年
|
34年及以上
|
|
1.26
|
13级
|
19-21年
|
25-27年
|
31-33年
|
|
1.24
|
12级
|
16-18年
|
22-24年
|
28-30年
|
34年及以上
|
1.22
|
11级
|
13-15年
|
19-21年
|
25-27年
|
31-33年
|
1.20
|
10级
|
10-12年
|
16-18年
|
22-24年
|
28-30年
|
1.18
|
9级
|
7-9年
|
13-15年
|
19-21年
|
25-27年
|
1.16
|
8级
|
4-6年
|
10-12年
|
16-18年
|
22-24年
|
1.14
|
7级
|
3年及以下
|
7-9年
|
13-15年
|
19-21年
|
1.12
|
6级
|
|
4-6年
|
10-12年
|
16-18年
|
1.10
|
5级
|
|
3年及以下
|
7-9年
|
13-15年
|
1.08
|
4级
|
|
|
4-6年
|
10-12年
|
1.06
|
3级
|
|
|
3年及以下
|
7-9年
|
1.04
|
2级
|
|
|
|
4-6年
|
1.02
|
1级
|
|
|
|
3年及以下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