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0109-3000-2021-00082 | 主题分类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 |
发布机构 | 泉州市民政局 | 文 号 | 泉民人〔2021〕10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1-12-27 | ||
标 题: |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给予蓝志坚等同志记三等功奖励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给予蓝志坚等同志记三等功奖励的通知 |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决定给予2018-2020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蓝志坚、卢小晖两位同志记三等功奖励。
泉州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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