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9-3000-2022-00051
    • 备注/文号:泉民管〔2022〕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民政局等十七部门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6
    泉州市民政局等十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科 时间:2022-11-16 09:29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民政局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泉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公安局

    泉州市司法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泉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泉州市委

    泉州市妇女联合会           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1111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增强基层服务能力、优化服务供给、激发社会活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民政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省民政厅等十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民社工〔202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总体目标

    围绕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着力点,力争到2025年,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20000人,持证社工达8000人,建设10个市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基地。每个县(市、区)培育不少于5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平均每个城市社区有5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每个村(社区)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领导。始终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将政治思想教育贯穿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全过程,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建立“党建+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将党的工作和社会工作深度融合。坚定走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发展之路,努力打造一支让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2.明确社会工作的职业任务。加快推进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发展,根据不同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需求与特点,明确社会工作职业任务。主要包括:在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领域,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技能,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等对象,提供帮困扶弱、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行为矫治、就业辅导、社会康复、权益维护、危机干预、关系调适、矛盾化解、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服务,帮助个人、家庭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建立支持系统;针对城乡社区,围绕自治、德治、法治建设,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引导成立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社区活动,参与社区协商,化解社区矛盾,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3.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按照扩充存量、提高质量的思路,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机制,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学科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大中专院校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加强市、县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基地建设,培养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将社会工作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点领域,针对基层民生服务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有计划、分领域、系统化开展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培训。建立社会工作督导队伍的培养和使用机制,提升专业水平和实务能力。

    4.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立足形成初、中、高级相衔接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体系,将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鼓励各县(市、区)通过补贴、一次性奖励等措施,引导从事社会服务的相关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落实村(社区)工作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专技补贴制度,提高村(社区)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比例,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推动采认台湾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引导台湾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来泉实习实训,支持台湾社工来泉就业创业。

    5.加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力度。各县(市、区)要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政策,通过提供办公场地、服务场所、启动资金等方式,鼓励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按照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依托现有资源,支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努力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机构品牌。支持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和管理。

    (二)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6.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时,优先录(聘)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各县(市、区)要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当地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按照规定享受户籍落地、保障房申请等相关优惠政策,推动社工人才和其他类人才享受同等待遇。鼓励推荐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社会贡献大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政议政,适当提高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代表的名额比例。

    7.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对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对以其他形式就业于基层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用人单位综合职业水平等级、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因素并参考同类人员合理确定薪酬标准。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整体工资水平,制定并适时调整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指导标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将人力成本作为重要核算依据,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单位应参考当地薪酬指导标准支付社工人员薪酬。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岗位职级评定和晋升制度。

    (三)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参与基层服务

    8.推动基层社会工作岗位开发。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依托“党建+”邻里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关爱工作站(室)、社区综合服务站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根据需要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延伸基层社会治理与专业服务臂力。支持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困难职工帮扶机构、青少年服务机构、社会救助服务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确定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明确配备比例和职责任务。医院、学校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

    9.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以社会治理创新和基层群众迫切需求为导向,稳步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服务、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纠纷调解、转化培训、应急处置等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由特殊人群延伸至有需要的人群。

    10.优化基层服务供给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社会工作服务,逐步实现政府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从“养人”向“办事”转变。各有关部门要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根据发展规划和服务需求,确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计划,编制和申报项目预算,做好采购和项目评价。探索建立民生服务社会工作项目库,实现项目管理与预算编制、服务评价的有机衔接。探索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方案,健全资金管理、项目评估等细则,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11.搭建基层社会工作平台。搭建以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室)为基础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立区县-镇街-村居三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十四五”期间,民政部门按照“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的思路,全面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逐步实现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全覆盖。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基层服务。探索整合涵盖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的下沉服务事项、服务资源和购买服务资金,因地制宜做强做大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建设。

    12.深化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依托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室),以满足广大居民基本需求为出发点,以培育社区治理多方力量为着力点,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资源链接和专业服务优势,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推广“社会工作者+慈善+志愿者”的协同机制,整合社区志愿者和慈善资源,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联动服务机制。按照“政府扶持、社会承接、专业支撑、项目运作”的思路,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基层治理,协助做好居民需求评估、服务规划指导、服务团队组建、服务资源链接、服务项目实施等工作,补充基层服务人才资源,扩大基层服务供给。

    13.搭建“互联网+社会工作”信息化惠民平台。依托中国社会工作信息服务系统,加强数据收集,汇聚服务资源,掌握行业动态,实现专业人才在线登记、服务机构线上备案、服务项目实时管理。探索依托互联网供需平台,打造服务对象与社会工作者之间零距离、精准化的对接机制。

    三、组织保障

    14.明确部门职责。各县(市、区)要把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破解基层服务力量薄弱、提升困难群众服务水平、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渠道,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责、乡镇(街道)社区配合参与、社会力量协同的工作机制。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形成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组织部门要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将社会工作列入党校课程内容;民政部门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制度体系,搭建社会工作基层服务平台;人社部门要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制度,落实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衔接工作;教育部门要引导支持具备条件的大中专院校积极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支持社会工作的范围,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涵盖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本系统、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15.加大资金支持。各县(市、区)要将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和规模,加大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拓宽社会筹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以服务项目和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发展。

    16.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相关政策,大力普及社会工作理念、方法和作用。主流媒体要加大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宣传力度,通过社会工作宣传周等活动,展示各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业形象、职业风采与服务成效,提升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和美誉度。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宣传社会工作参与民生保障、服务特殊困难群体、创新社会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讲好社工故事,弘扬社工精神,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的舆论氛围。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