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民政局 时间:2024-01-12 10:27

    引言

    本年度泉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民政网(http://mzj.qua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府东路交通科研楼D幢503室;邮编:362000;电话:22500611、2250061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上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围绕民政职责职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精准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工作精准度和透明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4条,涉及机构职能、资金信息、党建风采、人事任免、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建议提案答复、工作动态等领域。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及涉密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能规范、及时、准确和完整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公正、透明

    1.网络舆情情况。积极配合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及时完成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2023年受理网络舆情0件,未发生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事件。

    2.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共34条。年度双随机检查通报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公民申请公开要求。

    互动交流情况

    回应“咨询信箱”25件,“投诉举报”15件,办结率100%。征集广大网友的意见和建议,发布“泉州市养老服务补短板情况满意度调查表”回收问卷15份发布“泉州市社会工作发展的问卷调查”回收问卷90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工作部署,不断细化调整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包含市局信息、国务院信息、福建省要闻、县(市、区)信息、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基层治理、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10个模块,将相关信息发布到相应的政务公开平台子栏目,确保信息发布更加精准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

    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

    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

    -30

    1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
    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5

    3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7

    446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的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文件精神,按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信息公开质量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改进。

    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前事前审批,确保各类政务信息准确无误。二是持续做好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的完善和维护,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服务功能,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做好民政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泉州市民政局

    20241月11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