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晋江市革命“五老”人员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与晋江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晋江市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标准以2018年晋江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为参照基数,按确定的比例给予增加。全市53名健在革命“五老”人员及200名革命“五老”遗偶受益,有力保障了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晚年的生活质量。
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本级自然增长机制的提高标准:享受革命“五老”定期生活补助人员,在现行每人每月1874元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基础上增加90元,调整后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964元,超过省定标准794元,居全省前列。
革命“五老”遗偶定期生活补助本级自然增长机制的提高标准:享受革命“五老”遗偶定期生活补助人员,在现行每人每月664元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基础上增加39元,调整后革命“五老”遗偶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703元,居全省前列。
本次调整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所需的新增经费由晋江市财政预算安排,纳入2019年财政预算。新标准定补金将于2019年4月实行社会化发放,并补发前3个月新增标准。
(晋江市民政局 吴辉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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