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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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操作手册
(2017年版)
                                       
中共福建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1.总体原则:《福建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7年版)》是《福建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4年版)》的配套文件,对测评体系不作修改,仅对测评方法提出更加具体、更加明确的要求。同时,将推行“八不”行为规范、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便民服务“马上就办”、“树文明新风,迎金砖宾客”行动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测评中。
    2.测评方法:测评主要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和“负面清单”审查3种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内页。                                     
    3.本操作手册由福建省委文明办发布并负责解释。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具体要求
Ⅱ-1组织领导(11分) Ⅲ-1领导重视 1)主要领导负总责,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健全,专兼职人员、职责落实。(2分) 材料审核。提供相关规范性文件。
2)创建活动摆上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文明创建工作。(2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7年度相关会议纪要。
3)创建活动经费有保障。(2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7年度研究创建活动经费会议纪要及相关佐证材料。
Ⅲ-2创建工作规范有序 1)届期创建有规划、有计划。(1分) 材料审核。提供三年创建规划和2015-2017年度工作计划规范性文件。
2)重大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活动情况、图文资料齐全。(2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7年度重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情况说明(800字内)以及2017年度开展相关活动图片3张。
3)积极向各级文明办报送创建工作信息。(2分) 材料审核。由设区市委文明办提供评价意见
Ⅱ-2班子建设(16分) Ⅲ-3理论学习 1)制定理论学习年度计划。(1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7年度理论学习计划。
2)落实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3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7年度相关学习记录及2017年度开展相关学习活动图片3张。
Ⅲ-4“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1)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分) 材料审核。提供具体实施方案。
2)学习教育活动成效明显,单位作风切实改进。(2分) 材料审核。提供学习教育活动的情况说明(1000字内)及2015、2016年度开展相关学习教育活动图片各2张。
Ⅲ-5党风廉政建设 1)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3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7年度本单位部署及落实该项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情况说明(800字内)及相关佐证材料。
2)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2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7年度党风廉政教育情况说明(800字内)及2017年度开展相关教育活动图片3张。
3)每年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就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单位员工等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务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整改薄弱环节。(2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7年度开展民主生活会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材料及2016年度开展民主生活会相关图片2张。
4)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1分) 实地考察(访谈)。
Ⅱ-3工作效能(测评非生产经营单位,12分) Ⅲ-6履行职责 1)班子分工明确,统筹、执行、落实能力强,履行单位职责好。(3分) 材料审核。提供相关规范性文件。
2)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业务成效居同行业前列,受到上级表彰、肯定。(3分) 材料审核。由设区市效能办提供2015、2016年度绩效考评情况或相关佐证材料。
3)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同级党委、政府及文明委交办的工作任务。(4分) 材料审核。由设区市委文明办提供评价意见。
4)结合单位实际,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2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7年度诚信宣传教育情况说明(800字内)及2017年度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图片2张。
Ⅱ-4社会效益(测评生产经营单位,12分) Ⅲ-7经济效益 1)坚持可持续发展,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2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7年度相关情况说明(800字内)。
2)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居当地和本行业前列。(1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6年度经济发展情况说明(600字内)。
Ⅲ-8诚信建设 1)加强诚信宣传教育,结合实际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1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7年度诚信制度化建设情况报告(800字内)及2017年度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图片2张。
2)在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兑现承诺,严守契约,诚信经营、诚信服务;无出现偷税、漏税现象。(2分) 材料审核。由设区市税务部门提供评价意见。
3)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应付款项。(1分) 实地考察(访谈)。
4)依法缴纳员工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保险。(1分) 实地考察(访谈)。
Ⅲ-9环保工作 1)工业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健全,环境污染控制等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1分) 材料审核。由设区市环保局提供评价意见。
2)环保制度健全,定期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1分) 材料审核。提供相关规范性文件、2015-2017年度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说明(600字内)及2017年度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图片2张。
3)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1分) 材料审核。由设区市环保局提供评价意见。
4)环保设施齐全,运转良好。(1分) 实地考察。
Ⅱ-5思想道德建设(13分) Ⅲ-1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与实践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24字”深入人心。(2分) 实地考察(访谈)。
2)积极参与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评选推荐、学习宣传活动。(2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7年度推荐评选、学习宣传等活动通知及2017年度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图片3张。
3)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传统节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教育实践活动。(2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7年度开展相关活动的情况说明(800字内)及2017年度开展相关教育实践活动图片5张。
Ⅲ-11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1)积极参与当地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共建活动。(3分) 材料审核。由各设区市委文明办提供评价意见。
2)大兴遵德守礼之风,积极开展推行“八不”行为规范、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等活动。(2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7年度开展相关活动的情况说明(800字内)及2017年度开展相关活动图片5张。
3)深入开展勤俭节约、节能活动,建立工作责任制,开展节能宣传培训,规范管理,实行能源资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2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7年度开展相关活动情况说明(800字内)及相关佐证材料。
Ⅱ-6履行社会责任(15分) Ⅲ-12公益活动 1)踊跃参加扶贫济困、结对帮扶、爱心慈善、社会救助等活动,或者向省志愿服务基金会捐款,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万元。(3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7年度开展相关活动情况说明(800字内)及2017年度开展相关活动图片5张。
2  每年至少1次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无偿献血活动,且年平均献血人次占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总数10%以上(含干部职工街头献血)。(2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7年度无偿献血活动情况说明(600字内)及相关佐证材料。
Ⅲ-13志愿服务活动 1)成立文明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在“志愿云”系统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单位在职党员、团员30%以上。(2分) 材料审核。由设区市委文明办查询“志愿云”系统,提供评价意见。
2)积极开展“迎金砖会晤、志愿者在行动”为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利用“3.5”学雷锋纪念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敬老、爱幼、帮困、助残、绿化美化等志愿服务活动。(2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7年度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情况说明(1000字内)及2017年度开展相关活动图片5张。
3)结合单位实际,建立注册登记、培训管理、党团员带头等志愿服务制度。(2分) 材料审核。提供相关规范性文件。
Ⅱ-6履行社会责任(15分) Ⅲ-14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结合单位实际,积极为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和开展活动上办好事实事。(2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7年度开展活动情况说明(800字内)及相关佐证材料。
2)主动作为,积极支持网吧、网络、校园周边环境、荧屏声频等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作。(2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7年度相关情况说明(800字内及相关佐证材料。
Ⅱ-7文体活动与文化设施(9分) Ⅲ-15文体活动 1)每年单位统一组织的文体活动次数≥5次。(2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7年度相关文体活动情况说明(600字内)及2017年度开展文体活动图片3张。
2)文化讲堂(或道德讲堂)务实有效,持续常态。(2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7年度开展文化讲堂活动情况说明(600字内及2017年度开展文化讲堂活动图片2张。
Ⅲ-16文化设施 1)单位设置文体活动室,配备一定数量的娱乐、健身器材。(2分) 实地考察。
2)积极参与驻地社区(村)群众性文体活动。(2分) 材料审核。由驻地所在社区提供评价意见。
3)有配备篮球场、广场等室外活动场所的,最大限度开放文体资源。(1分) 材料审核。由驻地所在社区提供评价意见。
Ⅱ-8管理制度(5分) Ⅲ-17制度建设 1)单位规章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规范。(2分) 材料审核。提供相关规范性文件。
2)办事制度公开、程序规范,运行高效,主动简化办事流程。(2分) 实地考察。
3)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1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5-2017年度民主法制教育情况说明(600字内)及2017年度开展民主法制教育活动图片2张。
Ⅱ-9作风民主(7分) Ⅲ-18科学民主决策 1)团结协作、分工明确,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件集体决策制度。(2分) 材料审核。提供相关规范性文件。
2)民主气氛浓厚,纪律严明、奖罚分明。(1分) 实地考察(访谈)。
Ⅲ-19政务公开 1)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定期公开单位政务落实完成情况。(2分) 材料审核。提供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政务公开目录等材料。
2)主动接受全体干部职工、新闻舆论以及社会各界监督。(2分) 实地考察(访谈)。
Ⅱ-10工作环境(第一个为服务性单位分数,第二个为非服务性单位分数。4分,12分) Ⅲ-20工作环境整洁有序 1)工作场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单位桌椅及桌面物品摆放整齐。(1分、4分) 实地考察。
2)单位内外部环境卫生整洁,建筑物周边没有出现乱倒垃圾、乱涂乱贴、乱停放车辆等现象。(1分、4分) 实地考察。
3)有传播文明风尚的环境布置。(1分、2分) 实地考察。
4)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所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无吸烟现象。(1分、2分) 实地考察。
Ⅱ-11服务行为(8分) Ⅲ-21服务性行业规范化建设(测评服务性行业,其他单位不测评) 1)在窗口单位开展“优质服务迎金砖会晤”行业创优系列活动。(1分)                                                                                                                                                                          材料审核。提供2017年度开展活动的情况说明(600字内)及相关图片3张。
2)服务窗口、大厅区域整洁,环境布置体现行业特色,设施齐全。(1分) 实地考察。
3  办事制度公开、程序规范、公布上墙。(1分) 实地考察。
4 工作人员在岗在位,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语言规范,有制服的单位要统一着装。(1分) 实地考察。
5  提供办事必需的各种用品,为服务相对人进入服务场所提供便利(如车辆停放、临时寄存物品等)。(1分) 实地考察。
6  动态调节服务力量,减少服务窗口排长队现象,有效缩短服务相对人等候时间。(1分) 实地考察。
7  在醒目位置设置投诉窗口、投诉电话、投诉箱,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1分) 实地考察。
8  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安全通道畅通。(1分) 实地考察。
福建省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类别 项目 惩戒办法
一票否决事项 1.届期内,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所在单位党组织案发前主动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报告的除外)。 取消推荐资格。
2.届期内,本单位正式职工发生刑事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含十年)、无期徒刑和死刑(往届推荐文明单位时已因此取消过资格或降级的除外)。 取消推荐资格。
3.届期内,本单位正式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单位负有责任。 取消推荐资格。
4.届期内,本单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具体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取消推荐资格。
5.届期内,本单位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较大及以上药品安全事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取消推荐资格。
6.届期内,本单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取消推荐资格。
降为下一级文明单位事项 1.届期内,本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班子成员,属于由外单位调入且在本单位任职不超过两年,同时违纪违法问题主要发生在原任职单位(违纪违法问题完全发生在原任职单位、以及所在单位党组织案发前主动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报告的除外)。 降为下一级文明单位。
2.届期内,本单位正式职工发生刑事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下(不含十年)(往届推荐文明单位时已因此取消过资格或降级的除外)。 降为下一级文明单位。
3.届期内,本单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降为下一级文明单位。
4.届期内,本单位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或一般药品安全事件。 降为下一级文明单位。
5.届期内,本单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件。 降为下一级文明单位。
扣分事项 1.届期内,本单位或单位党委(党组)成员因未落实好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受到党委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部门通报批评以上处理。 届期总评成绩按照每人次罚扣0.5分处理(总罚扣分不超过2分)。
2.届期内,本单位对办理和处置便民服务事项不力而被各级效能办效能问责。 当年测评成绩罚扣2分。
3.届期内,本单位对办理和处置便民服务事项不力而被各级文明办或相关职能部门给予红黄牌警告或通报批评。 当年测评成绩分别给予:红牌警告罚扣2分,黄牌警告罚扣1分,通报批评罚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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