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老区扶建情况
我市贯彻落实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要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确保老区苏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的重要指示,积极做好老区扶建工作,加快推进革命老区脱贫奔小康。
- 时间:2019-06-30 16:00-17:00
- 嘉宾:老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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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简单介绍一下我市的革命老区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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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是福建省著名的革命老根据地之一,老区行政村954个,占全市行政村的38%,全省的12%;老区户籍人口占全市36.9%,全省17%;老区土地面积占全市50.7%。截止今年8月份,健在的革命“五老”人员有1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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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市哪些县是苏区县,哪些县是老区县,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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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是苏区县,享受中央苏区县政策(西部政策),晋江市、石狮市、惠安县、泉港区是老区县,享受老区县政策(中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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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政策和资金上对革命老区有哪些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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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老区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都专门研究过老区工作,并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中。2015年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和《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明确优先将老区村列入市级扶贫开发重点帮扶村,把老区贫困群众列入省级、市级“造福工程”项目补助对象。2016年出台的《关于强化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指出,要推动苏区老区村加快发展,优先将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中的苏区村、老区村列入市级扶贫开发重点帮扶村。2017年出台《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全市老区2020年发展目标。2018年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实施苏区老区村跨越发展行动,财政专项资金及各类扶持资金继续向重点老区村倾斜支持。
2013年以来,300个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中,老区村安排200个,占比达67%;181个省级整村建档立卡贫困村中, 老区村安排127 个,占比70%。2015年市级财政设立2015年—2020年老区建设专项资金每年1000万,用于扶持老区村的基础设施、农业、水利、卫生、教育等项目和革命遗址遗迹的保护修缮。坚持“老区优先、适当倾斜”的原则,财政资金和项目优先向老区倾斜。 -
对革命“五老”人员有哪些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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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 “五老”人员生活保障。建立“五老”人员生活补助金自然增长机制,全市“五老”人员生活补助金均高于省定标准。晋江市月补助标准达1964元,居全省前列。80周岁以上“五老”人员享受每年500元高龄补贴。每年超过半数困难“五老”人员享受每年1000元特困补贴。二是 “五老”人员医疗补助。对革命“五老”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医疗补助标准,每人每年600元,其中30%作为门诊补助发放给个人,70%进入统筹基金,作为大病医疗补助基金,有效缓解“五老”人员患大病医疗难问题。三是 “五老”人员其他待遇。实施革命“五老”人员安居工程及用电优惠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居家养老等方式积极为革命“五老”人员提供基本养老服务;革命“五老”人员死亡后增加发放6个月定补金。全市免除“五老”人员基本殡葬费每人1300元。石狮市、晋江市、永春县、德化县分别为革命“五老”遗属每人按月发放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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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有哪些计划推动革命老区脱贫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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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继续贯彻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好中央、省上老区优惠政策和项目,强化责任分工,及时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重点将推动老区乡村产业振兴,以产业扶贫为着力点,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的产业发展思路,在贫困老区村中,选出一些特色产业示范村,鼓励支持他们因地制宜开发蔬菜、林果、茶叶、畜牧、食用菌、松竹、花卉苗木、旅游等特色优势产品,打造“一村一品”品牌效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充分发挥老区革命遗址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和红色旅游景点功能,有计划抢救影响力大、损毁严重的重要革命遗址,加大市县两级专项资金投入,完善革命遗址的配套设施和功能,植入宣传教育内容,积极打造红色经典旅游路线,促进老区乡村文化旅游产业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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