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4-01-12 11:37 浏览量: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促进全市民政工作稳定发展。现将一年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强化政治引领。结合主题教育,加强政治学习和法律法规学习,先后印发《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主题教育读书班学习方案》《“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工作方案》等,制定《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信访工作条例》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孤注一掷》《望道》《志愿军》等影片,参观晋江经验馆、泉州清廉馆、“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档案展等,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市委讲师团成员作专题辅导讲座2场,开展“我们的节日·元宵”、“清明祭英烈”、“ 勇当主力军 奋进新征程”等主题党日活动,以丰富的学习教育形式激发学习热情、增强学习实效、强化法治意识、深化为民情怀。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1.常态化开展审批服务“局长走流程”专项行动。梳理解决行政审批“痛点”“堵点”“难点”,不断推进民政领域审批服务便利化。针对 “社会组织成立登记为全流程网办,多数申请人均为首次办理,不熟悉社会团体成立网上操作系统的问题”,编写网上申报全流程操作指南,帮助申请人更直观清晰地进行网上申报,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为群众提供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运作后确实方便了办事企业和群众。

2.持续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指标。精简压缩“社会团体印章和银行账户备案”“养老机构备案”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事项的申请材料共计5项,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3.扎实推进国标电子证照绑定与生成工作。对本部门纳入省上考核的3类国标电子证照进行审批事项绑定,并在审批事项办结后同步生成国标电子证照入库,确保相关证照数据的共享应用。今年以来,生成电子证照共计78条,纠错62条。

5.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印发《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着力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在民政部门全覆盖,跨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2023年来按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3次,其中跨部门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抽查1次。检查各类社会组织28个,责令整改22家;检查养老机构19家,发现并责令整改问题82个。抽查结果均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局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开公示,切实做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被检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6.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参与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将我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以及行政确认等信用信息录入至市相关信用信息归集平台。2023年以来作出的行政许可115条、行政处罚决定28条、行政确认6条信用信息全部归集,并推送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

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兑现各项惠企政策。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申请办理一次性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和护理型床位补贴,共发放各类补贴813.1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发放在职奖补和入职奖补,今年共发放15.3万元。发放四、五星级的养老服务设施奖补185万元,并协助办理水电燃气等优惠。二是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疫情期间,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延长免租期,共减免租金206.3万元,并对坚守一线的养老护理员和管理人员发放慰问资金近300万。台风“杜苏芮”“海葵”后,大多养老机构受灾损毁严重,我市发放508万资金用于支持养老机构灾后重建,确保受灾机构尽快修复设施恢复运转。三是盘活用好现有养老服务设施。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提供场所等方式,参与运营管理养老服务设施。鼓励企业将现有厂房改扩建为养老服务设施,五年内可不增收土地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也可暂不作变更。目前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率达到90%以上。四是大力开展“大培训”“大提升”活动。全面落实养老护理员岗前和在岗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等级培训和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免费培训。3月底至4月中旬组织40名院长赴漳州参加了两期全省养老院院长培训班。市级于9月中旬组织开展了50人次的养老院院长和养老护理员培训。同时各养老机构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初任培训,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积极组织提升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1719人次培训。

(三)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实施《泉州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印发《2023年度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及《泉州市民政局2023年普法计划及责任清单》,结合业务工作做好对外普法。全年累计开展普法活动达32场。一是开展重点领域普法。利用端午节、重阳节、国际社工日、全国助残日、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养老领域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开展“筑牢防反诈防护网 品质养老进社区宣传”12场。二是加强机关内部普法。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等举办法治专题讲座。邀请福建省公安类(反恐)专家库成员、市反恐办警官举办反恐防恐知识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反恐、防恐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邀请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黄应县律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亮点新规解读主题知识讲座。组织2023年度第2次专题法律知识学习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专题宣讲。三是依托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 65日至730日连续在56天,每天6次,每次1分钟,泉州公交电视上投放的“平安边界、地名管理条例短视频宣传”公益宣传。在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公开发布普法方案及宣传活动,通过中国网、泉州媒体、泉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筑牢防反诈防护网 品质养老进社区宣传”活动。在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公布、更新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四是加强普法的组织保障。按要求做好局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基础工作、学法用法考法、法治宣传、法治实践,提炼普法成效及特色亮点,及时整理普法相关文件资料和档案,积极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迎检工作,局普法工作的一些做法得到检查组的肯定借鉴。

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认真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

(一)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

20201120日正式公布了部门权责清单。权责事项共152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24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11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行政权力21项、公共服务8项和其他权责事项70项。全年根据省权责清单和“五级十五同”目录变化,在优先标准事项绑定的前提下,动态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进驻中心事项共25个大项,42个子项, 43个孙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2项、行政确认10项、公共服务事项8项和其他行政权力13项)。省“五级十五同”目录中所本级包含事项均已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一趟不用跑37项,最多跑一趟6项,全流程事项34项,即办事项34项,承诺事项9项。2023年度依法依规办理进驻中心的权责事项158件(其中:社会组织成立登记18件、社会组织注销登记19件、社会组织变更登记69件、社会组织修改章程核准19件、社会组织开立、变更、注销临时存款账户申请23件、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1件、社会组织印章和银行账户备案4件、涉港、澳、台、华侨人员收养登记 6件)。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

严格落实《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泉政规20223号)规定,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作用,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做好文件起草、审查、公布、备案、清理等工作。及时做好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上报,并在局网站公示;按时间节点清理并公布2022年度局规范性文件,同步在局网站门户和福建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集中发布。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截止12月,我局召开党组会共36次,局务会19次。严格落实《中共泉州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泉州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实施意见》,在人事动议、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规范议事程序,推动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四)规范行政调解、复议及应诉工作

202065成立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制定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依法统筹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目前无行政调解案例。

今年行政诉讼1件:我局在原告泉州鲤城立升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泉州市交通运输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中被列为第三人,由丰泽区人民法院受理,案号(2023)闽0503行初128号。我局向法院递交资料陈述书后,人民法院未通知我局开庭,经审理已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并下发行政裁定书。

(五)全面落实政务公开

根据网站和新媒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市直单位子站评测指标以及市直单位重点专题保障任务指标的要求,对涉及我局的各栏目内容及时更新及补充。网站首页设置咨询信箱和投诉信箱,灵活运用线上答复、电话答复等方式,便捷、有效、详尽地为群众排忧解疑。今年政策解读6篇、民政要闻145篇、通知公告50篇、信息公开98篇、解答群众咨询问题21条。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及时发布和转载文章,有效保障政务新媒体运转。截止12月已发布原创文章88篇,转载文章449篇。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1.落实信息公开。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落实。依据《泉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泉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泉州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暂行)》落实法制审核截至12月,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3件,结案23件。

3.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泉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注重影像证据收集,推进文明执法;依据《福建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使用办法》(闽民规〔202215号)及《泉州市民政局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泉民审〔20215号)、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目录清单,严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项清单,大力推行民政系统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目前,我局现有执法人员45人,执法队伍不断壮大,执法公正规范文明。

(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1.健全基层民主自治机制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现社区居委会下属人民调解、公共卫生、妇女和儿童工作、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覆盖率100%。着力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确认首批16篇泉州市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在网格、住宅小区(街巷)、楼栋等基层自治单位全面推行“微协商微议事”机制,确定10个城乡社区作为市级“微协商微议事”示范点并予以每个5万元补助。

2.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建设。配合市住建局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整治,深入安溪、永春、德化调研督导,配合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加强对公共收益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会同市司法局开展2023年度全国民主法治村(社区)复核,17个村(社区)保留称号。

四、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虽然采取多项举措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获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法治思维有待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运用不够到位,个别干部职工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学习的系统性、自觉性不强。对民政领域前沿的法律法规重视程度不够,针对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核相对较少,针对民政具体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不透、了解不全。二是工作联动结合不足。与各部门、各机构之间的业务对接相对较少,在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过程中覆盖面不够广泛、参与人数还不够、整个社会知晓率不高。三是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局内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形式单一、开展频率相对较低、次数较少,法治宣传只注重对法律条文的解读,趣味性及创新性亟待加强,多途径、多手段开展政策法规宣传的切入点没找准。

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要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发挥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核心引领作用,主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一规划两纲要”文件精神纳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全面、有力地推进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要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与业务培训工作相结合。紧密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解决现实业务问题有机结合,加强对民政领域法规政策的学习掌握。通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法治培训、社会大众普法宣讲等方式,不断提升群众知法守法的法治意识,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及综合素养。

(三)要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与工作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局法治建设制度,实现法治建设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具体化。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体制,树立公正严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四)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制度,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主导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推动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选树一批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以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微协商微议事”示范点建设,提升基层民主自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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