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素质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市民政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一是抓“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认真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巡听旁听,组织集中学习共14次;二是抓重点群体。建强用好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青年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学习会、民政“青年·说”学习交流研讨会、“法映刺桐”宋元法律文化展馆现场教学等学习活动;三是抓支部学习。每季度制定政治理论学习安排表,组织重要思想、重点理论集中学习研讨,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
2024年,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重点学习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法规10部,紧密围绕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扎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工作要点的相关重点任务工作。主要有:
1.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一是精挑细选,组建专业普法队伍。市民政系统高度重视, 不断完善队伍管理、加强学习培训,多举措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地名管理条例》、救助政策宣传等普法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对民政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站、殡仪馆等重点场所检查72家次,排查风险隐患223条,落实整改223条,增强民政系统上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
2.全面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一是大力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开展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指导边界地区将创建平安边界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二是常态化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僵尸型”社会组织。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对“永春一中泉州校友会”、“泉州模拟联合国协会”等非法社会组织进行约谈,要求其停止开展非法活动,销毁有关标识;深化“僵尸型”社会组织出清,对任期届满未换届的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发出提醒函,督促社会组织及时换届。联合市委组织部全面摸排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推动有领导干部兼职的社会组织及时换届或注销。截至目前,全市已整治121家“僵尸型”社会组织,57家“僵尸型”社会组织正在推进整治工作,其中市本级1家。三是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社会救助“一事一议“制度落实,健全社会救助资金保障对象备案制度,建立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资金年度督查制度。
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严格落实《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泉政规〔2022〕3号),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作用,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强化文件起草、审查、公布、备案、清理等工作。及时做好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上报,并在局网站公示;按时间节点清理并公布2023年度局规范性文件,同步在局网站门户和福建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集中发布。
5.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实施《泉州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印发《2024年度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及《泉州市民政局2024年普法计划及责任清单》,结合业务工作做好对外普法。一年来,开展普法活动累计达57场。一是开展重点领域普法。利用端午节、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养老领域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开展“泉州市养老服务进社区”12场。二是加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普法。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等举办法治专题讲座。邀请局法律顾问黄应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实务解读”专题讲座,组织2023年度第2次专题法律知识学习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讲。三是丰富普法形式。2024年8月市民政局上线“在线访谈”,结合业务工作,针对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接受咨询及互动问答,多角度传递法治知识。在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公开发布普法方案及宣传活动,通过中国网、泉媒体、泉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泉州市养老服务进社区”活动。在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公布、更新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通过局公众号公布养老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置情况。
三、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
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以上率下,有效推动各项责任落实、工作落地。
(一)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
一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全力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纳入民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重点学习内容,按时传达法治精神。三是及时转发《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建立福建省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的通知》(闽民法〔2024〕75号)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专题学习内容。
(二)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
依据《泉州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规定》,对照已修改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民政厅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闽民规〔2023〕3号)、《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民政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泉委编办〔2024〕149号)组织《泉州市民政局权责事项清单》修订,核定我局权责事项140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处罚26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8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其他(其他行政权力、其他权责)84项〕。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截止12月,我局召开党组会共34次,局务会19次。严格落实《中共泉州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泉州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实施意见》,在人事动议、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规范议事程序,推动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四)规范行政调解、复议及应诉工作
2020年6月成立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制定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依法统筹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目前无行政调解案例。
今年新增行政复议案件3件,具体为泉政行复〔2023〕372号维持答复、泉政行复〔2024〕398号下发《不予受理告知书》及泉政行复〔2024〕517号未审结;新增行政诉讼1件,具体为原告泉州鲤城立升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市民政局、市政府答复及行政复议一案,由丰泽区法院受理,案号(2024)闽0503行初63号。经审理,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并下发行政裁定书;二审1件,为我局在上诉人泉州鲤城立升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与被被上诉人市交通运输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中不服丰泽区法院(2023)闽0503行初128号行政裁定被列为第三人,由市中级法院受理,案号(2024)闽05行终27号。经审理,裁定驳回原告的上诉,维持原裁定并下发行政裁定书。
(五)全面落实政务公开
根据网站和新媒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市直单位子站评测指标以及市直单位重点专题保障任务指标的要求,对涉及我局的各栏目内容及时更新及补充。网站首页设置咨询信箱和投诉信箱,灵活运用线上答复、电话答复等方式,便捷、有效、详尽地为群众排忧解疑。今年我局政策解读2篇、民政要闻86篇、通知公告58篇、信息公开56篇、解答群众咨询问题18条。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及时发布和转载文章,有效保障政务新媒体运转。发布原创文章113篇,转载文章541篇。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法治工作力量薄弱,法律意识需进一步加强,未能充分运用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利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作为决策预防机制有待加强。二是“闽执法”平台的运用还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在系统操作上还不够熟悉,行政执法数据实时检查录入发布方面有待加强。三是执法队伍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执法工作量大,而执法队伍人员少,对于满足开展正常的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的差距,影响了执法主体作用的发挥。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停留表面,不够深入,缺少个人自学,因此法治理论与实际运用结合不紧密、转化不充分,工作成效难体现。四是普法工作创新能力欠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形式单一、开展频率相对较低、次数较少,法治宣传只注重对法律条文的解读,趣味性及创新性亟待加强,多途径、多手段开展政策法规宣传的切入点没找准。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民政业务职能的不断聚焦。下一步,我局将全面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中,努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一是加强学法培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紧密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解决实际业务问题有机结合,持续加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掌握。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涉法事务的深度与广度,提前介入重大决策的法律会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民政行政事务活动中的作用。三是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进落实“闽执法”平台应用使用,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体制,引导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
泉州市民政局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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