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送达公告(泉州市婚庆行业协会)
来源 :社会组织管理科
时间:2025-04-14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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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泉州市婚庆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法人证据证书已过有效期,根据《福建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办法》第六条“社会团体应在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满前六个月组织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1月22日对你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泉民管责字﹝2025﹞10号),你单位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我局给予你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现再次责令你单位于签收该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违反行为情节严重且拒不接受监督检查”我局将进一步依法处理。
你单位已不在登记地址,现场无法送,现依法公告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泉民管责字﹝2025﹞10号),你单位相关人员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责令整改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府东路交通科研楼(D幢)509室 邮编:362000
联系人:陈丽娜 联系电话:22500656
泉州市民政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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