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民政局
时间:2026-02-11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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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财社指〔2026〕9号
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5〕93号),现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5万元(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款支出请列入第2130599项“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请抓紧组织具体项目的实施。
二、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附件2),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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