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泉财采〔2025〕190号)、《泉州市民政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泉民办〔2025〕29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泉州市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采用货比三家的询价方式择优确定“泉州市2026年儿童督导员培训班”项目的承办单位。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泉州市2026年儿童督导员培训班。
2.项目预算:人民币9万元(大写:玖万元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项目培训服务对象:
(1)泉州市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计164人;
(2)各县(市、区)民政儿童福利业务负责人及骨干1名,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负责人,计36人;
总人数不低于200人。
4.项目实施地点: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符合培训要求的场地)。
5.项目完成时限:合同签订后,须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培训及考核工作。培训班由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按县(市、区)分两到三期举办,每期一天,每期授课时间不少于6学时,具体开班时间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
6.项目内容及要求:培训应采用“理论+实践+互动”形式,通过专家授课、小组讨论及社工经验分享等方式针对性开展以下内容的培训:
(1)习近平总书记对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的工作部署。
(2)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儿童督导员的履职原则、工作职责,近期泉州市儿童关爱保障工作重点,特别是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家庭监护评估、心理健康测评全覆盖等工作。
(3)以小组讨论形式实例讲解、个案分析儿童督导员工作中常见问题、难点,重点指导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
(4)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福建省儿童福利综合信息系统使用实操。
培训要求:理论授课专家要求为副教授以上职称,小组讨论及经验分享要求由高级社工师主持授课、数名有儿童工作经验的社会工作者引导讨论并形成典型案例总结不少于2个[案例总结材料参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总结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成效和经验的通知》(民办便函〔2026〕1049号)要求执行],有关儿童信息系统操作培训由有具体操作经验的老师进行授课;为保证培训质量,培训班应提供相应午休及午、晚餐;承办单位应配合采购方完成培训报名、人员核实、培训档案建档、典型案例提炼等工作;培训结束后,为学员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应具备丰富的培训服务经验,对本项目有深刻理解和清晰思路,能提供科学、详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稳定团队、师资力量和场地设备保障,能确保培训期间的服务质量与安全责任。
三、中标人产生办法
(一)价格部分(20分)
1.投标报价(20分):当有效投标超过5家时,剔除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取平均值乘以95%作为基准价;不足5家则直接取平均值乘95%。价格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最高20分,保留2位小数)。
(二)承接主体部分(25)
1.企业信用(10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备经营资质和相关经验,信用记录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查询“信用中国网”、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无不良记录。满足以上条件为满分,不满足则为0分。
2.团队支持(15分):团队中至少有3人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具有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培训经验;承接过儿童服务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合格以上。满足以上一个条件得5分,封顶15分,都不满足得0分。
(三)技术部分(55分)
1.培训方案(20分):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课程体系设计、教学方式方法、日程安排、师资配置、考核方式等。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详略得当,针对性强,预算概况较为合理,即得基础分。按提供方案质量分为优良2个等次,基础分10分,每上一个等次加5分,封顶20分。
2.师资力量(15分):拟派师资贴合培训主题、内容、人员等情况,师资配备合理,其中配备副教授以上理论授课老师一名、高级社工师一名即得基础分10。在此基础上,另再配备高级职称、部级以上专家或副教授级别以上讲师的,得技术增加分5分。
3.反馈机制(5分):培训方案中提供质量控制措施、安全应急措施的,得5分。
4.研究成果(15分):提供供应商参与并原创总结的困境儿童关爱帮扶实操案例,得基础分5分;案例获得省级表彰的,加5分;案例获国家级表彰的,加10分;案例获国家级官方媒体刊发的,加5分;封顶15分。上述提供的案例表彰及宣传报道时间段应为2024年1月1日至今。
四、报价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接此项工作的,请于2026年11月2日下午5:30(北京时间)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向泉州市民政局(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523室)提交报价单、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及案例材料等(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封装,未密封视为无效报价),逾期送达的材料无效。
五、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
采购人将通过项目临时采购工作小组,于2026年11月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泉州市民政局会议室进行评审。
评审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六、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将在“泉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项目合同。
联系人:肖女士;联系电话:0595-22500608
泉州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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