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纪恒在《学习时报》发表署名文章: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 不断满足困难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来源 :学习时报 时间:2021-02-08 15:56 浏览量: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科学研判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历史方位,统筹考虑十四五规划与二三五年远景目标,明确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指导原则,作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部署,集中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如何实现发展这个重大问题。全会擘画了十四五时期及未来一个时期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升人民福祉水平的蓝图,立足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基本民生保障谋篇布局,为新发展阶段做好基本民生保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充分认识“十四五”时期做好基本民生保障的重大意义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加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工作,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国每年约5000万困难群体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实施临时救助1000万左右人次。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做好基本民生保障意义重大而深远。

做好基本民生保障是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应有之义。新发展阶段是我们党带领人民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基本民生保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既是新发展阶段托底社会弱势群体、满足困难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兜底性制度安排,也是坚持底线思维、更好应对复杂困难局面、善于化危为机的基础性支撑条件。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是新发展理念的。做好基本民生保障体现了新发展理念的根本宗旨,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手段,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通过实施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完善收入再次分配机制,让困难群众有能力消费、让更多群众消除后顾之忧,既有利于拉动消费、促进投资,又有利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内需,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创造条件。

做好基本民生保障是促进共同富裕、展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打赢脱贫攻坚战过程中,部分贫困人口由于不具备劳动能力甚至生活能力,无法通过开发式扶贫实现脱贫,需要将其纳入政策性兜底保障范围,全国共有193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现脱贫。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过程中,这部分人群仍然需要通过基本生活救助改善生活品质、满足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此外,一老一小、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需要通过救助保障给予关爱帮扶,临时遇困群众需要通过急难救助渡过难关。通过救助帮扶,筑牢民生底线,使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兜底性、基础性保证,更好展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做好基本民生保障是破解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实现社会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都要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基本民生保障在社会建设中处于兜底性、基础性地位,在保障公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新时代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比,基本民生保障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锚定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有利于进一步统筹保障资源、强化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困难群众,推进实现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基本民生保障重点任务和措施

全会围绕十四五时期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的目标任务和二三五年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远景目标,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等方面对基本民生保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我们要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结合实际深化落实。

强化兜底保障,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拓展兜底脱贫成果,保持兜底救助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对脱贫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继续实施低保渐退、收入扣减等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不断提升救助供养水平;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基本生活陷入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农村困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建立完善困难群众监测预警和主动发现机制,加强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的动态监测,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比对核实机制,主动查找、智慧发现群众致贫风险,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深化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围绕实现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守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积极稳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对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分类给予救助帮扶。加快构建资源统筹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建立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无缝衔接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和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立足困难群众实际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完善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做好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为符合条件人员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立法进程,提高立法层次,破解瓶颈制约,为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实现社会救助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完善福利制度,强化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健全完善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进一步提升关爱帮扶服务质量。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完善残疾人福利服务体系,制定落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政策意见。完善孤儿保障工作相关政策措施,提升生活保障、助医助学和成年安置等工作水平。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全面推进实施儿童收养评估制度,规范涉外收养登记工作。

健全基础设施,推进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设施建设。针对基础设施不足导致的服务能力偏弱问题,更加注重服务机构设施建设,推进硬件条件优化升级。推进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健全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持续解决大城市养老难问题。联合推动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发展,推动老年用品进家庭、社区、机构和园区,制定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老年用品配置目录。积极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提高养老公共服务支出效率。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做好生活困难重度残疾人社会化照护服务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十四五”时期基本民生保障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坚定的决心、坚强的领导、务实的举措推动党中央关于十四五时期基本民生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全面加强党对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领导。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必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政治属性,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在职能配置上更加科学合理、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备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为保基本兜底线、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加强基本民生保障领域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深化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

持续推进基本民生保障领域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通过基本民生保障领域改革创新,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性深层次障碍和机制性梗阻问题。坚持基本民生保障领域试点先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清淤点、通堵点、解难点,打通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

坚持用系统观念谋划和推动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全会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福利制度、加强设施建设等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基本民生保障作出统筹谋划和战略部署,要求我们必须从系统观念出发,妥善处理好基本民生保障整体与局部、当前和长远、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等的关系,扎实推进十四五时期各项工作,从整体上提升基本民生保障资源有效供给和服务效能。

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基层基础。基本民生保障服务对象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政策落实在基层,成效体现也在基层。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加快构建智慧高效的经办服务体系,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动乡镇建立社会工作站,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注重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关爱基层工作人员。强化监督管理,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更好落实党的基本民生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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