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00109-3000-2021-00005 主题分类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
发布机构 泉州市民政局 文 号 泉民老〔2021〕1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2-05
标 题: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革命“五老”人员和遗偶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革命“五老”人员和遗偶活动的通知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革命“五老”人员和遗偶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5 10:29 来源:老区办

各县(市、区)民政局、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一年一度的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营造好老区人民过好平安、祥和、欢乐两节的氛围,让全市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欢度春节,各县(市、区)老区工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多种慰问方式,深入老区乡村,走访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了解优待政策落实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他们解忧难、办实事,让他们能和当地群众一起过好两节,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的心上。

今年,省、市级慰问金直接下达到各县(市、区)民政局(老区办),由各县(市、区)老区工作部门组织人员开展慰问活动。慰问结果要造好慰问名册,慰问金发放时要有接收方签字(或签章)或经手人代为签字。

慰问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民政局(老区办)将慰问革命五老人员情况(慰问金、慰问物品)于2020226日前汇总上报市老区办。

 

附件:2021年革命五老人员和遗偶慰问金安排表

 

 

             泉州市民政局    

                              202125

附件下载:

泉州市民政局 版权所有闽ICP备09027918号 网站标识码 3505000013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444号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D栋5楼邮编:362018传真:0595-22500618 访问量:数据还在加载中